杨宇立
作为“国有资产的门卫”,审计署不久前公布了铁道部2011年度财政审计结果。综合最近媒体报道,公众得知,铁道部投资1850万元制作的《中国铁路》宣传片,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账面也对不上。
坦率说,政府部门用公共资金拍宣传片,既不违法也符合国际惯例。但关于使用公共资金,各国都很警觉,公众也很敏感。一定数额以上的公共资金支出,被各国法律规定必须招投标,旨在兼顾竞争性供给(节约公共资金)和过程公开透明两大目标。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在政府和国有企业集中采购行为中引入招投标制度。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下发的《关于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规定,2011-2012年,招投标操作起点为120万元。铁道部既属“中央预算部门”,该宣传片支出金额又在120万元以上,其显然没有按国务院规定办事。
如今,没有人会天真地相信出台一部好的法规就能解决和规范相应问题,但绝大多数人相信改革的力量,相信透明能解决许多公共问题。中国改革一直循着“先引入形式、后赋予实质”的路径前行,然而,随着公众权利意识逐步增强,涉及公益、公利、公共资金等关系的问题,正变得越来越重要。
没有一个国家能在公用采购问题上全无瑕疵。但目前的公共资金招投标时四处“漏水”不止的现象,根本原因还在操作过程不透明。许多招投标项目搞“萝卜招标”,使本意为节约公共资金、防止腐败的制度,反为形式所累,那些项目最终成了要花许多钱保养的“聋子耳朵”。
目前,在我国的一些地方、部门、领域,公共预算的源头上还存在着许多潜在违规风险。其中第一道防线,特别是表现为“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的预算方案,不小心也会为公共资金的“黑箱化”使用提供了可能。而且越往基层,地方政府预算案越“简明扼要”,更不要说未经人代会同意的预算外收费了。
关于铁道部“问题宣传片”,恐怕是需要问责谁有权在罔顾操作程序的情况下签字划拨1850万元,以及毫不介意对公共资金的违规使用。
不久前,中央各部门公开了本部门的“三公经费”,今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的预算案内容也较以往丰富,均说明中央政府已开始着手回应公众对公共信息知情权的诉求。公众对铁道部“问题宣传片”发出质疑,及随后有关机构迅速出手调查相关负责人,可视为我国公共生活进步和公共领域改革加速的积极信号。
(作者系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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