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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感谢任志强这个开发商中的叛徒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5日 11:21  东方网

  地产界的“大炮”任志强(微博 专栏)再次发炮,自曝行业潜规则。他在微博上指出,为了应对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房地产开发商会先高报价申报,然后再打折优惠卖房,把价格调节的余地控制在自己手中。(3月24日《北京晨报》)

  说到开发商的“行业潜规则”,笔者想起了一件咄咄怪事。据去年7月2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南方某房地产商透露了一个近乎空手套白狼的暴利故事:5年前他花费约200万元买地,5年后盖了商品房出售,获纯利两亿元。其背后的“潜规则”是:买地和盖房子的有形成本约占总成本的1/3,1/3是渠道费用(指征税及申报费用和行贿资金等隐性成本),最后1/3就是开发商的利润,而实际上如果运作得好,利润远不止1/3。

  本来,这些“行业潜规则”是属于“保密范围”的,俗话也说“家丑不可外扬”。可是不知为什么,近年来,有着“开发商代言人”之称的“任大炮”,居然冒着天下之大不韪,替同行们说了不少本不该说的话,比如:“年轻人就该买不起房子”、“大家都有钱,房子太便宜”、“开发商完全是主动降价”等等。许多时候,他说的话非常赤裸,以至于他的同行们都面红耳赤,十分难堪。这次他又“自曝家丑”,使开发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捣鬼把戏完全露出了“庐山真面目”,也让人知道了什么叫“无商不奸”。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还得“感谢”任志强这个“知无不言”的开发商中的“叛徒”。

  众所周知,房地产是个暴利产业,正因为如此,才使数以无计的人沦为“房奴”。所以,面对开发商无数难以启齿的“行业潜规则”,到底让谁尴尬呢?或者说,开发商敢于对抗楼市调控政策,导致“家丑”接连不断上演,胆从何来?我以为,答案就在于有关部门的监管疲软之上。的确,与其说开发商不把调控政策当回事,还不如说是地方政府没把调控政策当回事。事实上,对一些地方的政府和职能部门来说,所谓的依法行政,只不过是一句空话、套话而已,许多时候,只要开发商交了“罚款”,也就万事大吉了。至于什么法律法规、群众利益、工作职能,早已忘得一干二净。

  无疑,任志强自曝“行业潜规则”,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加强调控的警钟。发改委要求从5月1日起实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当然是为了“解决当前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但如果真的像“任大炮”自曝的那样——开发商会先高报价申报,然后再打折优惠卖房,把价格调节的余地控制在自己手中,那么,所谓的“明码标价”就会沦落成“明码虚价”。因此,为了让中央的楼市新政能够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任志强自曝的“行业潜规则”值得警惕——不能因为开发商从中捣鬼而置楼市新政于“竹篮打水一场空”的境地。(和法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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