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衡贪腐不仅仅靠内控
米华
近两三年来民航业大案要案频发,本月爆出的查案消息就有4宗,如果加上审计署在三大航的母公司审计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线索4起,就更多了。
上述案件在披露民航业资源分配、权力寻租“黑洞”的同时,也表明,行业中各企业风险管控有待加强。
民航腐败“十条规律”
本月13日,国家审计署极为罕见地公布了中国航空集团公司等6户中央企业2008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其中有三家属航空业。除了发现各种财务问题外,还发现涉嫌犯罪案件线索4起。
2008年,正处于高速发展期的三大航被金融危机“撞了一下腰”,全部出现巨亏,其中国航和东航还因为从事航油套期保值业务亏损更甚。此后,国家又“大手笔”刺激民航业,除了民航局公布2008~2010年投资5500亿元用于改扩建和新建机场外,国资委还向三大航空公司直接注资上百亿。
“行业或者公司环境发生大的改变的时候,包括向好或向坏,企业往往面临的风险更多更大。这时风险管控不强的公司,就容易出现问题。”一位从事风险管控的人士表示。
贪腐现象最终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重视,民航局局长李家祥去年甚至结合行业特点,总结了十条规律,包括资金高度密集和成长空间大,使得民航产生腐败的机会更多、风险更大、后果更严重;行业运作点多面广,监督管控往往“超视距”,而且专业性强,发展速度快,使得腐败容易被掩盖;腐败与日常工作如影随形;“一把手”难监督、不受监督的问题比较普遍;少数群众盲目攀比以及领导的无原则迁就助长了不正之风;案件查办干扰多、难度大、不彻底,往往半途而废,埋下隐患;技术密集和专业性强的行业特征,纪检监察干部“进不去”、“听不懂”、“看不明”、“查不了”的矛盾突出;原则性差,要求不严,好人主义;反腐败的科技含量不高,特别是在财务资金管理领域的资金投入不足,影响了民航反腐倡廉的时效性。
此次审计署审计6家央企,37人受到处理,企业审计司司长陈尘肇答记者问时就称:“这些问题的出现,从根本上讲,是由于企业改革尚不到位,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特别是企业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和重大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未得到严格执行。此外,也与个别企业领导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淡薄等有一定关系。”
财务风险已是内控“末端”
“对外界来说,财务数据是企业经营状况最为直观的体现。但往往等到整个管控流程体现到数字化的阶段,再想挽回或弥补,已为时晚矣。” 上海甫瀚咨询公司董事黄燕秋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说。该公司是商业咨询和内部审计的专业机构。
为此,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在各个组织、部门间形成有效、互为监督、优化报告的内部控制体系。
企业风险管理,通常有五步走:保持清醒,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及其后果;制定风险管理策略;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控制落实。其实这些风险管理,不仅适用于贪腐等财务风险,还适用于战略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其他风险。
几年前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在石油衍生品期权交易中巨亏5.5亿美元;前年国航、东航从事航油套期保值浮亏数十亿;去年中信泰富炒汇巨亏……无一不是央企从事不擅长的、高风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缴纳的财务风险“学费”。
黄燕秋总结了五种主要的风险管理方法:降低,即降低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发生后的有关影响;转移,即将负面结果造成的成本转移给他人;避免;以及按兵不动和放任自流等。
此外,对于一把手的贪腐风险预防,黄燕秋建议参考借鉴国外经验。在国外,作为企业决策者,董事也有自己的行业协会或组织。协会为其会员提供经营管理、防范舞弊、风险管理方面的培训,而会员之间互相分享经验和交流心得的机会也很多。而在国内,只有各种各样的董秘培训,却鲜少听说有针对企业监督决策者(如董事会成员)的有效反舞弊培训。
香港特许秘书公会副会长魏伟峰从另一角度强调了执行的“有效性”,“预防贪腐,一个是企业自身的内控措施要做好,另一个是,制定商业目标时要将系统、流程、人员的有效程度考虑进去。”包括成员的做法合规和诚信等。
在国际上,那些具备法律、财务、管理和公司治理等综合知识与技能的公司治理专才,在企业有效管控与合规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而且监管机构除了证监会,如香港地区还有具备相当专业知识的廉政公署、商业犯罪科等政府执法部门。
魏伟峰还建议,企业应制定更合理的激励机制,制衡贪婪的同时,给予管理层良好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