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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企高薪合规合法说缘何广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5日 09:58 法制日报

 

   4月22日上午10时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针对记者提出的有关电力行业职工待遇过高的问题,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王野平说,国有企业职工的收入只要符合规范、只要合规合法,再高的收入也是无可非议的。反之,如果收入不规范、不合规、不合法,再少的收入也必须严加追究。此话经媒体披露后,立即引起了广泛的社会质疑。

  电企高薪不能无视社会公平正义

  既然电力企业号称是国有企业,在理论上其所有权自然属于全体国民,人们就有权力质询其经营成本、经营利润与其职工最终所得是否适当

  刘国航

  表面看来,人们似乎很难挑出王副主席的这番话中有什么毛病。因为如今电力企业职工的高薪是与其企业高利润挂勾的,因而也就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即“只要合规合法,再高的收入也是无可非议的”。问题是,电力企业职工的高薪究竟是符合何规何法?

  遍查所有与电力相关的法律法规,似乎找不到准予其内部职工可以持高薪的规定。只是这些高薪是企业明发下来的,不是偷偷摸摸或通过什么“小金库”等违规形式照顾职工的,因此绝对谈不上非法收入。事实上,现在金融、投资、电信以及电力等国有企业的工资都较其他行业高出不少,尽管也引发社会上的一些非议,但终究没有人能轻易改变得了,只能是说归说、拿照拿。但是,如果一定要把高薪与其高利润相提并论,那么近年来的电价一直呈上涨趋势又该作如何解释呢?是不是自己创造的企业利润与电力用户(自然包括百姓用电)支付的电价没有必然的联系?或者说,电力企业的利润用于何处是一回事儿,而广大电力用户交不交电费又是另外一回事儿。

  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推论下去,那么当前一方面电力用煤的价格飞涨即电力经营成本增加,而电企职工的高薪依然不减的现状就无人解释得清。再进一步说,如果不是由国有控制着电力、电信和银行等垄断行业,那么这种根本不符合经济学常识的赔本买卖没人会做。事实上,即使西方的大型企业中,每逢企业不景气或经营成本大幅增加,往往会以裁员或减薪来应对。而我们所能找到的出路则往往是电价总呈上涨趋势而从未低落过,即电力企业拿高薪,电力用户高交费,至于电力用户上缴的费用是否计入企业利润,谁都心知肚明。

  当前,随着社会CPI的不断增加,能源成本费用肯定也在增加。在这种情势下,对电价费用的调整确实要做到统筹考虑,既要考虑到发电企业的承受能力和消化能力,同时也要考虑到电力用户的消化能力和对物价总水平影响等因素。依我看更要看重后者。因为电力用户的消化能力(似应称承受能力更恰当)不但事关对物价总水平的影响,还与百姓生活与社会的安宁不无关联。谁都不能指望在电企职工高薪与电价仍呈上涨趋势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的借口,毕竟它已伤害到社会的公平与尊严。

  在一个抱定相同价值和拥有共同理念的社会里,平等不但意味着人格上的互相尊重,同时也表现在获得经济利益的纯洁度上。如果一个人通过自己的辛勤与诚实劳动获得不菲的收入,他是令人羡慕与尊敬的(即便是财产性收入也应要求投资款项合法);反之,如果通过不规范或不合法乃至以垄断性经营获得与攫取高额利润,并以此作为高薪取之不尽的来源,就很难得到社会的认可和相应评价。电力企业的职工高薪之所以屡受社会议论,主要在于它已不局限于一项内部事务范围。既然电力企业号称是国有企业,在理论上其所有权自然属于全体国民,人们就有权力质询其经营成本、经营利润与其职工最终所得是否适当,而高薪当属被诘问之列,并不再是什么“无可非议”的问题了。

  解决社会公正问题除了要及时倾听社会大众声音外,更要依靠制度来安排和约束。现在,收入不平衡问题早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国家有关部门也开始着手解决这一问题,只是人们需要的是加快调整与改进的步伐,不容各种不合理的现象继续拖延下去。对一些国有企业的不合理高薪问题,其解决手段最终还应依靠改革,而改革的成果也应由全体人民共享。共享当然不是平均,如果能在市场竞争机制而不是垄断体制中拼杀出一条成功的经营之路,并能在降低成本、控制煤耗和减少线损上大幅增加企业利润,那么电企职工领取多少高薪,人们也就无理由非议与非难,而只能是感奋与羡慕,并感激其给国家和社会创造财富的高能力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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