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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俗广告存在是否就合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6日 09:54 深圳商报

  主持人 胡 蓉

  今日话题

  春节期间,“恒源祥广告”引起广泛争议。该广告长达一分钟,画面近乎静止,只是出现2008奥运会会徽、恒源祥商标与北京奥运会赞助商字样。然后一个声音把恒源祥、奥运会赞助商、十二生肖从鼠到猪,一个不落数了个遍。有网友称,“这广告太没才了”、“毫无创意”,让人厌烦、恶心。而该集团传媒顾问在回应网友对广告的批评时更表示:骂吧,骂到你记住为此!

  不惧恶评、只怕不为人所知的广告近年来时有出笼,读者提醒,企业在追求品牌的知名度,也应该同时提升品牌的美誉度,否则未必能够得偿所愿。有专业人士还提出,相关法规的滞后与缺位,是恶俗广告层出不穷的根源所在。

  “很黄很暴力”与“存在即合理”

  从建锋(南京读者):在短短一分钟内,十二生肖轮番上场,对观众的眼睛、耳朵以及大脑进行持续、不间断的“轰炸”,实在“很黄很暴力”!说这则广告“黄”,既因为它占据了由除夕到正月十五这段黄金时期,还在于它霸占着这些天从晚上7时到9时这个电视收视的黄金时段。而对于观众来说,虽然有手握遥控器随时调台的自主权,但是也会有“失手”的时候啊,被轰炸到也就在所难免。本来看电视是为了掌握新闻资讯,或者放松心情、打发时间的,可现在倒好,却要遭受身心的双重摧残,是不是很“暴力”?

  刘春(科技园居民):对于恒源祥的广告,我个人认为并没有什么不妥,商业广告的根本目的无非是加深产品在消费者脑海中的印象,达到人人皆知的效果。只要它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社会大众的传统价值取向,都应认可。像恒源祥这种传统、简单、重复性的广告方式就算不能让大多数人产生好感,但是起码它能让大多数人记住,知道其品牌,这也就达到其目的了。所以,对于恒源祥广告,我们不妨宽容一点。毕竟,存在着就是合理的。

  如此广告对企业是弊是利?

  王凤娟(浙江嘉兴、职员):刚看到恒源祥的“生肖拜年”广告时,我还以为自家的电视机坏了。这样的广告让人感到恐怖、恶心!虽然从某个角度来说,恒源祥的广告是成功的。恒源祥通过广告,收获了品牌“社会知名度”。殊不知,如此广告让我们记住的只是广告轰炸后给人带来的烦恼,品牌的美誉度将大打折扣。

  吴江(南京读者):商业广告除了给潜在用户留下印象、加深记忆这一功效外,还承担着树立品牌形象的重要功效。因此,“喜闻乐见”毫无疑问应当成为广告的必备元素之一。手握遥控器的观众显然拥有看与不看广告这一“生杀予夺”的大权。对于无聊广告,观众完全可以不看或直接换台。从这个角度来看,商业广告理应善待广告的观众反馈,遭遇了恶评,更应及时修正改进。不惧恶评,不是一种积极的态度,真要因为一则广告弄到“自毁形象,影响商誉”,将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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