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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理性看待达娃之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0日 07:26 中国证券报

  □特约撰稿 张大为

  仗越打越大,达能与娃哈哈产权之争愈演愈烈。在谷歌搜索引擎上,打上“娃哈哈”几个字,仅仅在中文简体网页上,就立即会出现3000多万条相关消息。在不到半年时间里,人们看到了由一起普通的产权商务纠纷,迅速演变为一种事关民族品牌发展、国家经济安全等等意识形态上的争论。

  宗庆后祭起民族悲情的大旗,马上收到一呼百应的“剧场效应”。一方面是娃哈哈的员工和经销商群情激愤,另一面是学界等一批人的参与,愤愤不平。然而,今天的中国社会毕竟已不同于三十年前,法制经济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意识,理性的声音越来越强地碾过“达娃”之争的喧嚣。

  实际上,达能也不是模范的合同企业精神的遵守者,姑且不论当初合资时的精巧设计,仅就这次争斗当中,根本不去顾及自己的行为带给忠实消费者的情感伤害,而只是为了自己的商业利益,为了争夺控制权,各种手法使尽,这与“不义之徒”的疯狂敛财别无二致。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本刊组织京城几位资深律师,从法律的角度,站在与各方没有利益冲突的立场,对“达娃”之争作一理性的分析。剔除那些牵强附会在这起纠纷上的种种非市场利益因素,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在这场本就是各方利益的角逐中,不能调和的,也只是各自的利益本身。冲突暴发,各方都没有考虑冲突本身对企业的损害,没有顾及品牌在冲突中的价值流失,也都没有想到这种冲突给企业与商品在消费者心中造成的直接伤害!因此,“达娃”之争,应该尽快回到基本商业道德的层面上,真正从企业发展的角度来约束各自行为,使各方都能在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实现和解。

  达能是法国著名的跨国企业,它并不是白求恩,能不远万里,来到中国,而是为了赚钱。作为企业,他们怀着这样明确的目的,本来无可厚非。但是,它的所作所为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

  我们很多企业,正要通过与达能这样企业的合作,不断修正和完善自己。我们也必须汲取深刻的教训:在利用并购合作发展中,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执行,一定要有所把握,有所坚守。40亿并购价码太低,目前可行的简易办法是,进入产权交易所完成产权并购交割所有手续,使所有程序公开合法化,也使各方行为在法律的框架中得以制约。

  面对“达娃”之争,双方利益最大化的捷径就是立即和解。目前中国的饮料市场竞争已经非常彻底,在这个动态的市场里,“达娃”鹬蚌相争,失去的是消费者对商品的市场认同和品牌忠诚,失去的是企业赖以生存的根基。只是,令人担忧的漫长诉讼已经开始了,美国、瑞典和国内的多家法院,都已受理了“达娃”的起诉,双方律师团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可以武断地说,在这场“达娃”之争里,除了竞争对手之外,不会有任何赢家。

  眼看着娃哈哈市场在萎缩,品牌价值在流失,我们内心深处,也为这样一个好端端的企业无谓地烂掉而扼腕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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