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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税收平滑来改善税收结构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6日 10:15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评论员 唐学鹏 近日,财政部公布其上半年财政收入。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26117.84亿元,同比增长30.6%,完成预算的59.3%。其中,中央财政收入14502.19亿元,同比增长32.6%;地方财政收入11615.65亿元,同比增长28.1%。在支出方面,前6个月全国财政支出17919.99亿元,同比增长22.7%,完成预算的38.5%。 诚如财政部长金人庆所言,“上半年的税收存在一定的一次性税收、超常规和政策性的成分”。但即使撇开这些,税收高增长态势是毫无疑问的,目前中国的宏观税负(小口径)大约在20%左右(即税收占GDP比重,但不包括社保基金),大口径的宏观税负已经达到了30%,大大高于一般的发展中国家。 如果观察近年来中国的宏观税负变化率,就会发现这个变化率变化得实在太快了。根据《中国财政年鉴》提供的数据,1997年,中国税收占GDP的比例为10.6%,而2006年这个数字达到了18%,宏观税率的变化率为2.09。有趣的是,如果采用经济学家巴罗提供的“税收平滑模型”(所谓税收平滑,即保证税收占产出的比率保持不变)技术来分析税收扭曲的变化率(税收扭曲一般同税率的平方成正比),以1995年为基准年份的话(单位“1”),那么2006年税收扭曲变化率为15.27,平滑税收扭曲变化率为3.5。它的含义很简单,税收正在放大它对经济产出、纳税人行为和经济效率损失的影响。 坦率地说,从2001年以来,添加税种和提高税率变得频繁。原因包括,以前留下相当大的赤字需要填充,再加上“提高国家汲取能力”思想的过度流行,以及减少农业税之后的“补偿心理”。最明显的例子体现在对房地产泡沫的抑制手段上,高房价的根源本是“土地供应不足、保障型住房缺位”,但最终占据主导的却是“税收抑制论”。 税收的高增长带来另外一个重要的变化是,政府部门的储蓄率变得很高。中国的整体储蓄率由居民储蓄、企业储蓄以及政府储蓄三者构成,中国的整体储蓄率一直保持在40%-42%之间,这个数值非常高,同时也承担了某种罪名,“高储蓄尽管提供了巨大的资本来源,但却削弱了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于是,常有人认为“老百姓太爱存钱了”。 实际上,对中国居民高储蓄和酷爱“存钱”的抨击是不明智的,即使认为居民高储蓄是由于中国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不得已进行“自我保险”的言论也是相当肤浅的。真实的故事是,中国居民一直在努力地“花钱”,居民储蓄率一直在下降,从1996年的22%下降到2006年的17%,下降的程度可以说得上是“仁至义尽”了。相反,企业的储蓄率在上升,从96年的13%上升到2006年的17%,而政府的储蓄率的增长幅度亦是异常凶猛,从5%的位置上浮到11%,如果将全国几千亿土地出让金囊括于内的话,这个比例会更大。 之所以发生不同储蓄率的变化图景,那是因为普通居民的劳动报酬近年来增长并不快,而普通居民的财产类收入主要靠利息收入,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中国政府的多次降息以及开征利息税,减少了其资产收益。我们现在听到的那种夸大居民收入高速增长的野蛮聒噪大多是为了让社会居民接纳“高房价不愁没人接盘”言论服务的。而政府储蓄率的飙升则同税收的迅猛增长相关,而企业的储蓄率上升则是因为它的可支配收入增大了,而可支配收入增加主要是因为利润的增长,利润增长同劳动力的长期廉价化和资金成本的低下(低利率政策)高度相关。从这个意义上说,高税收改变了内部的储蓄率结构。 用“税收平滑”思想来改善税收结构是非常必要的。我们赞同两税合并,因其有助于“机会均等”;赞同降低或取消“出口退税”,因其纠正了扭曲的贸易结构;赞同提高资源税和尽早开征燃油税,因为有助于节能环保和走集约化发展之路;赞同早日开征物业税,因为这可以优化住房投资需求和住房结构的调整。但对增加商品房交易税则不同,应该考虑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免征点,降低对工薪阶层和准中产阶级的征税,而加大对富裕阶层的征收;我们也赞同增值税转型,因为这可以鼓励投资,降低生产者的赋税,并认为对东北和中西部进行“转型试点下的税收优惠是正当的”。而对极端贫困的人口和农民,政府可以考虑试行“负所得税”的做法,来进行更有效率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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