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63亿元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难道是强心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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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 11:14 《英才》 | |||||||||
文•张承耀 据说中国已经成立了一个价值63亿元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尽管还不清楚这个保护基金的资金来源,也不清楚该基金重点保护的究竟是机构投资者还是广大散户自然人,更不清楚其运作程序,但是其目的却比较清楚,那就是想要增强人们对中国股市的信心。
又是一剂治标之策。反观发达国家国有企业的公司化、股份化以及上市的过程,多数采取的是直接出售国有资本的办法,其具体定价方法有二,一是优惠固定价格,让广大市民享受一级市场的好处,这样可以带动二级市场的繁荣,英国电信为典型代表,新加坡电信更是形成了全民认购的空前局面,成为了人类历史上罕见的法律意义上的“全民所有制”的宝贵探索。当然,这种办法的“问题点”在于优惠定价,在中国可能就会被戴上“国有资产流失”的帽子。另一种办法是拍卖国有股,这样做的好处是一级市场收益高,“国有资产没有流失”,但二级市场表现差。显然,没有最合适的定价办法,但是越晚流动越被动。 现在所进行的非流通股向流通股补偿的“对价”办法也很不科学,因为所谓“非流通股”的提法本身就值得议论。流通与非流通仅仅是目前法律上的某种规定性。从经济意义上讲,股权可以分成收益权与控制权两大功能,收益权可以得到分红以及交易收益;控制权的收益可能主要不来自本公司的分红,而来自上下游供应链的利益。 中国股市的特点是从一开始就是政府的高度参与,“政府救市”成为了几乎是惟一的法宝与期盼。这种结构上的失衡靠一两副“退烧”药是不可能根本奏效的。 归根到底,股市的正常化与持续繁荣,要靠上市公司行为的正常化,那种“没有利润不分红,有利润也不分红”的局面必须改变。只有抛弃过分依赖市场价格,才会降低投机性和波动性,才会回归理性自然。当然,美国与日本的做法有很大不同:美国是不管利润多少,将税后利润的基本固定的百分比分掉;日本是不管利润多少,按照原始额面的固定百分比分掉,这相当于“股息化”。也许中国公司会倾向于日本的办法,但是,美国的办法更符合股份公司的本意,可能更有利于抑制投机。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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