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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五位外部董事到位国资委试水淡马锡模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 12:40 中国经营报

    作者:朱金福,赵刚 来源:中国经营报

  “这是国资委成立以来最大的新闻,意义非同一般。”在10月17日的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会议上,国资委主任李荣融难掩自己的激动与兴奋。

  这一天,国内首家规范的央企董事会在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宣告成立,包括5名外部董事
在内的9名董事到任。李荣融评价说:“以前国有企业改革多数是方法上的改进,这次是从体制、制度上的改革。”

  首家规范的央企董事会亮相

  为今日5名外部董事的亮相,国资委已筹划已久。

  “董事会能否充分发挥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决定着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成败。”李荣融表示。

  目前,169家央企中绝大部分是按照《企业法》注册,而非《公司法》。企业董事会成员和经理人员高度重合,董事会不能管理经理层,造成一些企业负责人“自己考核自己”。为了建立规范的央企董事会,2004年6月,国资委下发文件,明确宝钢集团、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7户企业作为第一批试点。

  今年6月初,国资委将试点企业扩大到了包括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11户。

  根据国资委构想,2007年底前,除主要执行国家下达任务等决策事项较少的企业外,中央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独资企业均应建立董事会。

  “宝钢的董事会将被赋予足够的职权,其中包括重大投融资决策权、挑选经理人员、考核经理人员、决定经理人员薪酬的权利,而国资委将只对董事会进行考核。”李荣融说。同时李荣融表示,以后国资委的角色将发生质的变化。“企业董事会建立后,国资委的工作就是把董事会选好,然后就是回归自己的本业:对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相信我们本业的推进速度也会因此要快得多,效果也会大得多;而企业董事会的任务就是挑选经营管理人员。”

  国资委的“淡马锡梦想”

  国资委对央企董事会的改革思路,深深印着新加坡淡马锡控股公司的痕迹。

  淡马锡控股成立于1974年,是新加坡政府全资拥有的几家公司中最为知名的一家。新加坡财政部是淡马锡的唯一股东。淡马锡对国有资金的高效运作,逐渐形成了一种有鲜明特色的管理模式——淡马锡模式。

  在淡马锡模式中,政府作为公司股东,并不像一般国家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那样,直接插手企业的领导人的任命,干预企业的日常运转,而只是在组建董事会和健全的董事会运作机制上入手,不拘一格地从全球范围内搜寻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市场运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公司董事,也任命一些独立董事,帮助下属公司建立完善的首席执行官评价和继任程序,以及健全激励机制等等。

  淡马锡模式成功划清了政府和企业的经营权界限,把所有者和经营者从国有全资企业中分离开来。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承耀认为:淡马锡模式的确有其成功之处,中国模仿其模式是一个进步;但从另一方面考虑,中国和新加坡的情况也不尽相同。而在外部董事的人选上,淡马锡主要是民营企业家,宝钢主要是原国企的负责人和专家,形似而神不似,这是要注意的问题。(相关报道详见A6版 《政企不分“止”于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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