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法出台(图片来源:现代文明画报)
直销法导致安利模式出(图片来源:现代文明画报)
注册资本金8000万元(图片来源:现代文明画报)
随着9月2日《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出台,孰是传销,孰是直销的纷争似乎终于走到了尽头,直销将名正言顺地登陆中国。
按照官方的说法,此次相关条例明确界定了直销和传销之间的区别,使人们能够很轻易地分清两者。制定两个条例的目的在于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另外对于直销企业所具备的条件也做了明确规定
:一是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五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有三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二是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八千万元;三是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四是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部分专家认为,从这两部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条例中既可以看到宽松与温和,也可以看到严厉与谨慎。《禁止传销条例》在11月1日生效,相对于《直销管理条例》提前了一个月,相关专家表示,国家在下半年度对传销的打击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其一,要在这一个月里先清理市场环境;其二,对所有企业进行检查,检查其是否有重大违规记录,通过此举对行业进行梳理。
对直销企业注册资金底线为8000万元、保证金至少2000万元——也就是说,要进入直销市场的门槛是1亿元人民币这条规定,专家们则褒贬不一,有的认为这是政府通过提高准入门槛,清理直销企业队伍,来保证社会稳定;有的则认为缴纳保证金是一种比较落后的手段,目前有一定的合理性,等到市场逐步规范以后,保证金制度则应该取消。国家应当鼓励国内有前途的中小企业进入直销行业,但目前我国相关制度不健全,时机还不成熟。
《条例》终结了“传销人员”
官方的言论和专家的看法之后,我们再来看看直销员工的看法,毕竟相关条例的出台对他们的利益影响最大。记者采访了国内较知名直销企业的几名员工,希望能从他们的想法中得到一些启示。在某知名直销企业工作的李先生表示:“不是每个人都是经济学家,但可以动动脑子,按照直销这种模式,对大多数人都是不利的,不可能人人都发财,这毋庸置疑。从事这个行业的人越多,平均收入就越低,这和其他行业并无两样,它不可能违背自然定律,谁相信林子里猴子越多,果子就越多啊?而现在规定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最终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实际上禁止了团队计酬),并对提取报酬的比例作了严格的限制,表面看来似乎是解决了问题,但实际上我们这些直销员的生存空间进一步被压缩。唉!现在这生活够难的了。”
同样在直销公司工作的张先生认为:“任何一个行业,都不是人人可以发大财的,这个行业也一样。更重要的是,这个行业只做流通这一个节点,要给这一层层的直销员留多大的利润空间才够头啊,所以卖价比传统的要贵是可以理解的。我还在做直销,但我很理智。大多数的是这个行业的普通一员,赚着微薄的少得可怜的钱,却付出比其他行业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我不希望那些被迷惑的直销员盲目地去做,而要清醒看待直销,它不是金饭碗,要做可以,但要头脑清醒,能正确看待这个行业。这个行业进入中国,是个不争的事实,不接受也没办法,关键看我们要怎样应对它。”
从他们的言论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过去由于多层次计酬带给直销员很大的发展空间,许多企业和直销员在推广销售过程中更多的是注重“销售梦想”,而产品放在其次。但随着直销理性的回归,特别是直销立法后,所有直销企业重新回到一个新的起跑线上,新的制度没有留给直销员这个职业太大的想象空间,所有的销售会变得务实起来,必然会回归到“销售产品”的基本面上来。
《条例》将给中国带来什么?
说得再多,《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已经正式出台了,因此它们完善与否已经处于次席,我们现在更多需要考虑的是它们将会给现在的中国带来什么变化。
首先是员工的变化。直销员工对此似乎更趋于理智,现在他们有了合法身份,不必再担心被认为是老鼠会的成员,但寻找一个合法又有潜力的企业成为他们最头疼的事。他们正面临着多选择的困惑。一些老公司如安利、雅芳似乎产品单一,所得利润较小,对他们失去了吸引力。而一些新崛起的中、小型企业,由于某些方面还不够完善,有一定的利润空间,反而成为了他们的上上之选。这将使中国的直销人员格局短期内被打乱。这一点在一位直销专家的口中得到了证实:“最近,安利,雅芳的人员流失特别大,很多直销员转到了一些内资企业,而一些新进的外资企业也呈现出崛起的势头。”
其次是直销企业格局的变化。新法规提高了准入门槛,目的是防止空壳企业对顾客的欺诈行为,但不利于创造就业,也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想尝试直销的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没有足够的资源建立店铺式销售网络,于是只能以直销为主。中小企业面临这一政策很可能是被大企业兼并、重组。直销市场集中度即“垄断”程度,也将越来越高。大企业会趁机加快圈地速度,而小企业面临重组、退市,市场可能会出现多个“直销寡头”。这必然会带来行业内企业结构成分和市场格局的变化。这两个《条例》的颁布对直销业界来说是一次机遇,也是一次挑战和考验,直销的发展前景还很难预测。
再次,随着中国经济改革不可避免地进入存量改革的阶段,大量跨国公司作为重大既得利益获取者,与下一步中国经济大战略的整体推进间必然发生越来越频繁的矛盾冲突。因此,本着未雨绸缪的出发点,我们如何更好地认识跨国公司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角色、定位,以及如何更好地因势利导,将外资真正地纳入与中国经济良性互动的轨道中去,应该成为当下着力解决的大课题。而此次直销立法的推进,则可视作一次很好的实战。我们不可否认,几乎所有的跨国直销企业都有非常丰富的经验和能力,足以使他们应变政策上的变化。人们不用担心这些企业会真的统统变成彻底的单层销售公司,即使是雅芳公司,也许会有再转型的可能。
结语:
按照一位负责人的说法:在起草《直销管理条例》的过程中,我国始终坚持两个指导思想,一是条例的内容要符合WTO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加入WTO的承诺,因为制定条例的原因之一就是要履行中国的承诺。二是坚持从严监管。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特点在直销这种经销模式上表现得十分突出。同时,由于目前中国市场发育还不够完善,监管手段也较为落后,群众消费心理尚不成熟,因此,直销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形。
当前,《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出台,确实会对直销和传销的鱼目混珠状况得以澄清。但不可否认,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心理下,一些敢于铤而走险的直销企业会“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借直销之名从事非法活动。专家预计,未来3到5年内中国直销产品销售额可望达到800亿元到1000亿元。利益驱动之下,难免泥沙俱下。对他们来说,直销更像是一个赌场,一不小心就会掉进掮客的陷阱,但幸运的话,得到的就是百倍的回报。虽然国家对于非法传销也制定了极其严格的惩罚措施,但由于非法传销给一些违法者带来了非法暴利,难免蠢蠢欲动、想成为传销掮客的依然大有人在。如何杜绝这种现象的出现,我们仍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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