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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发挥行业协会在外贸摩擦中的作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 13:50 经济参考报

  日前,商务部长薄熙来在讲到中国纺织品滞港、中欧谈判等问题时说,贸易摩擦不可避免。长治久安是相对的,摩擦、谈判是绝对的。按照哲学的规律,必然是摩擦、谈判,再摩擦、再谈判,而每一次摩擦和谈判之后,双边贸易关系就上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确实,中国对外贸易摩擦已到了不能不关注、不能不反思的时候了。据统计,从1995年WTO成立至今,中国已经连续10年成为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每年约有400亿至500亿
美元的出口商品受此影响。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中国经济都将在国际贸易摩擦中成长。摩擦并不可怕,关键是如何减少摩擦,应对摩擦。笔者认为,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充分发挥我国现有的行业协会在对外贸易摩擦中的作用。

  很多事例证明,诸多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中,提起人或者实际组织者大多数是国外的行业协会,而且它们还以行业整体角度参与反倾销案件的全部活动。

  行业协会在WTO框架下国际贸易争端中的作用是以非政府组织身份发挥的,其国际法依据源自《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另外,《反倾销协定》也涉及国内生产者协会和生产者、出口商或进口商的同业公会或商会,各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立法也多将行业协会列入“利害关系方”。因此,积累了丰富贸易经验的西方国家,行业协会非常发达成熟,尤其在对外贸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美国的行业协会就是美国政府在WTO“国际谈判平台”的设计者和提供者。

  在国际事务中,惯例是“官对官、民间对民间”,当事情发生在“民对民”的层面时,对方是不能接受“官代民”的,而这恰恰是中国的薄弱环节。

  为了更好地融入国际市场,我们应该对国内的行业协会进行改革,将政府承担的许多管理和行政审批职能逐步让渡给行业协会,让它们作为行业利益的代言人,对外在国际贸易争端的诉讼和谈判中发挥对话主体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在不违背WTO公平竞争的原则下,实现不由政府出面照样能够保护国内市场和产业的目标,维护企业、整个行业乃至国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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