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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股东开玩猫鼠游戏 煤矿清纠行动困难重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 14:35 中国经营报

  9月22日是党政干部从煤矿撤资的最后期限,到当天下午5时30分止,广东梅州、兴宁市纪检部门依然没有见到主动从煤矿撤资官员的相关报告。

  “没有官员主动撤资”的消息也不断从湖南、山西、内蒙古等地传出,而“宁撤官也不撤资”的说法也在四处流传。因为坐享“红利”的诱惑力太大,极少有人愿意“弃暗投明”。

  “国家相关部委的领导低估了眼前的困难。”兴宁市委一位工作人员说,一些参股煤矿的官员正在拿眼前“实实在在”的“钱途”与变化难测的“政治前途”豪赌。

  困难被低估

  国务院办公厅在8月22日下发《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时要求参股煤矿的党政官员“一个月内撤资”,但文件的落实情况并不理想。参股煤矿的官员隐形匿迹,难以查找。

  困难其实早有显现。国务院调查组8月11日在兴宁成立时也计划用15天时间完成事故背后腐败问题的调查,但到现在也未能结束调查工作,没能如期公开事故背后的“真相”。由于参股大兴煤矿的官员悉数“隐形”,调查组人员不得不采用最原始的方式——到各职能部门“挨家挨户”搜集材料,期望有新的突破。

  这一方法也被用到产煤地的全体党政人员身上。记者在兴宁采访时得知,兴宁市各单位的机关工作人员每人都需提交一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登记表》。“无论你是否参股,都要填写这份表格,在9月22日前上交。”兴宁市委一名工作人员告知,填表人须亲自上交表格到市纪委党廉室。记者发现,填表人在“是否参股煤矿”等选项中都写上了“无”字。

  “无”和“没有”是记者在调查时见到和听到的最为频繁的字眼。一些煤矿主坚决否认自己的煤矿有官员参股。兴宁市黄陂镇某煤矿刘姓负责人说,我们的煤矿很小,利润不大,没什么官商勾结的问题。他称自己没像曾云高那样,“把很多干部拉下了水”。

  兴宁市纪委一位负责人说,没有人主动登记。至于更详细的情况,该人士称材料正在收集当中,不便透露。而兴宁市委一位工作人员则称,“上面”低估了现实的困难,15天或者1个月时间难以查清问题。

  官员在“豪赌”

  兴宁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显然官员参股煤矿的问题难以查清,但他们还是查出了一些问题,有局长级以上的干部参股。

  查出问题的不仅是兴宁,记者从湖南、江西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获知,湖南娄底、江西新余等地在9月22日前查处了一批参股煤矿的官员。据了解,湖南省娄底新化县一位副县长及矿管局长、煤炭局长等32名党政干部被查出在当地3家煤矿参股,总额为159.5万元,共分得红利93.25万元。

  而江西省新余市纪委有关人员告知,新余市渝水区查处了11名参股煤矿、牟取高额利润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新余市渝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原局长及欧里镇原党委书记、原镇长和分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等4名党政干部从中牟取私利250余万元。

  巨额的利润令参股的党政人员“铤而走险”。据江西新余方面的办案人员介绍,参股煤矿的党政人员是“无本万利”。他们大多利用职务之便获得煤矿的“干股”,年终时这些党政人员会分得各煤矿分发下来的“红利”。

  “红利”之外的“红包”则不在此列。韶关市仁化县一些矿主告诉记者,他们每年都会给相关部门的官员送“红包”,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煤矿投产前、办证过程中就开始送红包,几个证办下来要一百余万元。”仁化县某煤矿负责人陈某说,有些官员虽然看不上他们的这些小煤矿,但也会从这些煤矿中获得诸多“利益”。兴宁一矿主说,投资煤矿“很划算”,一次投入可持续盈利。他们还计划邀请更多的股东加入煤矿经营,还要加大改造矿井。但他否认有官员参股,只是说上交百余万元的“租赁费”给镇政府。

  在这些高额的“利润”面前,国家的“清纠”工作便变得复杂起来。国务院虽多次下发“不撤资即撤官”的文件,但参股官员中亦不乏“宁撤官不撤资”的“豪赌”者。记者了解到,湖南、江西等地的“大案”无一不是通过“群众举报”而查获的。

  “猫鼠”持久战

  湖南、江西等地被查处的党政官员均以他人名义入股,当地的工商部门也无法在登记资料中查到更详细的状况。

  据湖南娄底市纪委的办案人员透露,被查处的32个股东中无一以自己名义直接入股。“股东”们都来自不同要害部门,有副县长、乡镇书记、镇长、税务部门干部、煤炭局长、安监局长、矿管局长、公安民警等,几乎涵盖所有征管部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认为是根治煤矿安全隐患的核心问题。

  李毅中称,煤矿事故背后的腐败现象主要表现为公务人员或者国有企业负责人以个人或他人名义入股办矿或获得干股、谋取非法利益等,其核心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要下大力气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李毅中强调说,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问题要严格按要求进行清理。

  事实上,官员参股煤矿问题远比想象中的要复杂得多。记者在梅州、韶关等地采访时发现,虽然现在煤矿在停产整顿,他们不能持续获得丰厚“利益”,但目前还没有参股官员主动从煤矿撤资。广东省纪委、监察厅及广东省安监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截止到9月22日,他们还在统计“清纠”登记的资料,还没有发现有参股煤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动撤资的情况。

  国务院的“清纠”限期也有所延长。记者获得的一份由中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及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的一份文件资料显示,“清纠”工作紧迫,各地的“清纠”工作于10月15日结束,各省级“清纠”工作小组于10月20日前将情报汇报给中央相关部委。

  就在国务院要求查清官员参股问题的同时,一场新的“猫抓老鼠”的游戏也在进行之中。与变化莫测的政治前途及相对微薄的薪水相比,一些官员宁愿要看得见、摸得着的“钱途”。在没被查出之前,他们更愿意做“影子股东”。

    熊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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