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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美意电器状告荣事达职工 损失千万索赔80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 18:21 《时代信报》

  信报记者 刘隽刚 报道

  8月18日,曾经以一元钱受让重庆荣事达洗衣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荣事达)的重庆美意电器公司(以下简称美意公司),将原重庆荣事达的7名职工告上了法庭。

  美意公司在递交给北碚区法院的民事诉状中提出诉讼请求:判令7被告停止侵害,打开
原告公司大门并从原告住所地撤离;判令7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80万元;判令7被告共同承担全部诉讼费。

  我们护厂并非个人行为,而是大多数职工为保护集体财产采取的措施。

  封厂并非个人行为

  2004年5月,重庆荣事达被转让的消息传出之后,部分职工并没有按照美意公司的意愿到公司报到,而是将厂门封闭,拒绝美意公司进厂办公。

  与此同时,这些职工还先后到区级人民法院等各司法机关寻求司法援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判定合肥荣事达1998年对洗衣机总厂的兼并以及2004年3月合肥荣事达对重庆荣事达的一元钱转让无效,并要求合肥荣事达退还1998年兼并时洗衣机总厂投入的资产4873万元。

  在要求立案审理的过程中,司法机关给予职工这样的答复:“由于转让案发生在两个公司之间,所以诉讼只能由两个公司进行,你们作为公司的职工,不是企业的主体,没有法人资格,所以不具备提请诉讼的法律主体资格,诉讼请求不能成立。”

  得到这样的答复之后,几位职工又先后到各级政府部门递交申诉材料。一位职工告诉记者:国务院信访办的同志接收了我们递交的举报材料,并且对告诉我们你们先回去把厂守好,要及时将事情进展打报告给各级政府机构。“所以我们保护厂并非个人行为,而是大多数职工为保护集体财产而采取的措施。”

  美意公司进厂的压力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各种费用的累积开始大幅度增加。

  美意曾直接“冲厂”

  美意公司之所以对7名职工提起民事诉讼,归根结底的原因是他们无法进厂营业。围绕着这个面积约4万多平方米的中型厂区,双方展开了一场紧张但并无暴力的拉锯战。

  在受让合同签订之后,美意公司首先想到的就是进厂办公,而冲突的另一方则以保卫“萨拉热窝”般的精神,镇守着他们赖以生存的根基。因此双方的冲突虽经各部门人士的关注和协调,但都无法得到最终的化解。

  进入2005年,美意公司进厂的愿望越发迫切。从5月份起,该公司冲厂的次数开始逐步频繁。据重庆荣事达的职工介绍:“通常美意公司会来几十名职工,其中多数是返聘回去的职工,在美意公司管理层的带领下来到厂门口,他们并不强行闯进来,双方都不会动手,最多就是发生推搡。”

  此前有职工反映,“美意公司招聘了50名保安,想让他们来冲厂。”但这些消息并未得到确认,事后也并没有发生想象中的冲突。

  庭审时原告方出示的第三件证据,是一段双方在厂门口发生摩擦的录像。

  双方都不再沉默

  按照职工的说法,美意公司早已计划起诉守厂职工。

  8月22日,记者从职工代表手中,拿到了一份美意公司的起诉书和一份名单,上面有14位始终处于冲突前沿的职工姓名。职工代表对记者说:“曾经有法律工作者告诉我们,在我们试图起诉美意公司的过程中,美意公司也在向法院递交诉讼申请。估计是因为之前一直希望能够通过协调解决这一问题,所以他们的诉讼请求也被法院驳回了。直到近期,因为协调看来无法解决问题,所以最终只有采取法律途径。”

  美意公司的起诉内容仅限于7月25日的一次冲厂纠纷。

  据职工代表介绍:“当日中午11点25分左右,在美意公司几位领导的带领下,有50多人陆续来到了厂门口。当时守厂的职工只有七、八人。几位美意公司高层看到后面职工陆续赶到,就开始向厂里走,守厂职工问他们做什么,他们也不说话。守厂职工阻止他们进厂,双方就发生了抓扯,但没有伤人。”

  对同一事件,美意公司的起诉书中这样写到: 2005年7月25日,原告再次组织员工进厂检查和维修设备、整理职工档案时不仅被被告再次强行阻拦,而且还遭到被告武力殴打,原告有4位员工被殴打至伤(均已报案)。”

  很显然,双方说法并不一致,最终的结果是,8月18日双方在法庭坐到了一起。

  洗衣机总厂有4783万元资产,为什么在重庆荣事达中没有占有一定比例?

  4783万资产失踪

  庭审上,尽管争议的头绪很复杂,但核心焦点问题实际上只有一个,那就是究竟谁是重庆荣事达财产的真正拥有者。

  针对美意公司提出的三个诉讼请求,被告代理人将矛头指向了不在场的第三方——合肥荣事达。

  被告认为,本案的关键是1998年合肥荣事达对重庆洗衣机总厂的兼并本身就存在疑问。

  陈述中,被告代理人这样说道:“美意公司不是7名被告所守护财产的合法所有权人,无权要求7名被告撤离现场。”

  被告代理人称,合肥荣事达兼并前,据北碚审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投入资产明细表”载明,在“重庆荣事达注册总资本98735189.48万元中,重庆洗衣机总厂投入资本47835189.49元(占总资产49%左右),合肥荣事达投入货币资金3800万元,无形资产1200万元(占总资产51%左右)”。

  “按照《关于企业兼并暂行办法》中列明的几种形式中,合肥荣事达对重庆洗衣机总厂采取的形式应属承担债务式。”被告代理人首先提出的质疑在于,“既然总厂有4873万元资产,在不存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前提下,怎么能采取承担债务的兼并方式呢?”而且,该次兼并中“洗衣机总厂有4783万元资产,为什么在重庆荣事达洗衣机公司中没有按资本构成占有一定比例?”

  被告代理人在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下面旁听的职工也质疑:“总厂的4873万元到哪里去了?”

  重庆荣事达与美意其实是一个主体,是股东内部协调做出的变更决定。

  是转让还是内部决议

  被告方的观点认为,合肥荣事达在1998年对洗衣机总厂的兼并显然不公平,要求法庭判定第一次兼并无效。由此,合肥荣事达将重庆荣事达以一元钱转让给现代电器(香港)有限公司也属无效行为。因此现代电器的下属公司重庆美意就没有重庆荣事达的财产支配权。

  对这种质疑,美意公司董事长汪洋称:“1998年的那一次兼并,是经过各级部门审定之后进行的,所办理的各项手续在工商部门都有备案,至于2004年的变更事宜也是按照一切正常手续办理并有备案的,属于合法的行为。”

  而原告代理律师、重庆鸿都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刘瑛在举证阶段说的几句话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原告举证所述情况与本案无关,重庆荣事达与美意公司其实是一个主体,是由股东内部协调做出的变更决定。”

  记者在此前的采访中,曾看到过合肥荣事达与现代电器签订的转让协议以及相关董事会决议记录,其中两个字非常明确,那就是“转让”。而现在重庆美意接手重庆荣事达却成了“股东的内部决议”。

  庭审后,记者也曾与刘瑛联系,试图了解其中原委,但由于律师事务繁忙采访最终未能成行。

  美意公司办理的只是名称变更,所以手续上的地址及时间与重庆荣事达相同。

  荣事达碰到孪生兄弟?

  庭审中,其中一位代理人拿着重庆荣事达与美意公司的两个工商注册副本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按照你们的说法,在1998年8月重庆荣事达成立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成立了两个不同的公司,一个是重庆荣事达,一个是重庆美意,但为什么我们这么多职工居然都不知道?”

  就这个问题,记者曾向工商登记部门做过咨询,当时得到的答复是:“美意公司办理的只是企业名称变更,所以手续上显示的地址及时间,都与重庆荣事达相同。”

  照此理解,这种变更实际上是指重庆美意在受让了重庆荣事达资产之后,公司的资产本身并未发生变化,主体依然是同一企业。变化的仅仅是股东结构和公司名称,因此工商注册登记上的地址与时间都与原重庆荣事达一致。

  如此庞大的数字到了法庭上只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80万元。

  损失千万索赔80万

  美意的起诉书称:“因对股权转让基本知识缺乏了解和对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前景感到担心,我司原有职工要求与我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上述被告采取了极端手段,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于2004年5月28日用电焊机将我司前大门和中门的大小门全部焊死,不许职工进入工厂工作和生产……。自被封堵厂门以来迄今为止,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1000万元。”

  庭审中,美意公司代理人还出示了数十份水电费账单。粗略地算一下,从2004年至今,美意公司至少已经损失了1200——1300万元左右。而如此庞大的数字到了法庭上,出现了另一个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80万元。”

  被告对80万元的诉讼请求表示疑惑,因为无论从哪份账单来看,这80万的整数都找不到依据。

  我们坚决不同意调解,要把官司打到底。

  美意调解遭到拒绝

  庭审围绕着4783万的来历反复调查取证,在庭审即将结束之时,审判员向被告询问,“原告提出庭外和解,你们是否同意?”被告代理人表的态记者没有听清,而旁听的群众几乎异口同声:“我们坚决不同意调解,要把官司打到底。”

  审判员随即宣布将对此案进行调查,择日再审。

  8月22日,记者从几位被告的代理人的口中得知,目前案情审理还在进行当中。他们表示,“无论如何,我们也一定要把集体的资产找回来,所以坚决不会跟美意调解。”

  职工们也将传闻带给了记者:“据说这个案子已受到各部门重视,要求尽早结案,相信到九月份,应该会有结果。”

  职工质疑一元转让封厂门 美意进厂未果诉诸于法律

  据介绍,重庆洗衣机总厂前身是重庆市二轻局下属的“重庆机修厂”,是一家集体所有制企业,创建于50年代。1970年迁至北碚郭家沱。1980年转产,生产“三峡牌”洗衣机。其间,企业引进了日本东芝公司技术,产品因而畅销全国并出口海外。

  后来,因市场变化及管理等原因工厂效益开始下滑。1998年8月10日,重庆洗衣机总厂与合肥荣事达洗衣机公司签署《兼并协议》及《合肥荣事达洗衣机公司整体兼并重庆洗衣机总厂协议书》。根据协议,重庆洗衣机总厂被注销,由合肥荣事达在重庆注册“重庆荣事达洗衣机有限公司”。到2004年3月,合肥荣事达又以“一元钱”转让费将重庆荣事达转让给香港现代电器有限公司,现代公司以重庆荣事达的9873万元资产在重庆注册了重庆美意电器有限公司。

  实行转让后不久,该厂部分职工对这一转让提出异议。他们认为,此次转让有侵吞集体企业财产嫌疑。为保护企业财产不受侵害,遂将工厂封闭并由职工轮流值守。(本报创刊号曾做报道)将美意公司拒之门外,并先后几次阻止了美意进入工厂营业的企图,双方在这个总面积约4万多平米的厂区门口展开了持续一年时间的拉锯战,最终,美意公司在几次进厂未能成功的情况下,将7月25日值守厂门,拒绝美意员工进厂的7名职工告上了法庭。

  话外音:美的成了荣事达股东

  据相关部门人士称,2004年重庆荣事达洗衣机有限公司被转让给现代电器香港有限公司之后不久,合肥荣事达的股权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合资方美泰克将其拥有的近49%股权转让给美的集团,至此,合肥荣事达的股权结构就改变为美的占股49%左右,中介方某香港公司占股1%,合肥荣事达占40%左右。

  但事后记者致电两家公司希望证实这一说法,却未能得到肯定答复。而此次诉讼,也未提及合肥荣事达股本结构变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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