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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寡头的盛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 11:14 《董事会》

  文/陈茜

  依靠非市场力量诞生的石油寡头,正在动用市场外的手段,破坏着本应充满竞争的石油生态

  2005年7月22日晚,北京市东三环附近的一个中石化加油站灯火通明,热闹非凡,外面
的车龙长得远远看不到头。显然,这不是什么节日,但是加油站的经理和员工们的脸上洋溢着节日的喜气,他们欢庆的理由只有一个:成品油零售价又涨了。

  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的公告,自7月23日零时起,汽油、柴油、煤油等成品油的零售中准价将悉数上调。其中,汽油每吨上调300元、柴油每吨上调250元、煤油每吨上调300元。自2004年连续3次调高油价后,这已经是2005年以来第四次涨价了。就在不到一个月前,即6月25日零点,发改委曾提高汽柴油零售中准价格:汽、柴油零售中准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00元和150元,分别上调4.5元和3.78元;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每吨提高300元。

  成品油价一涨,交通运输业首先感冒。前来加油的司机脸上流露着清一色的表情:困惑与反感。他们纷纷抱怨:“为什么在短短一个月内涨价两次?!”

  虽然此次油价涨幅不是最大,但引起的争议却不小。其中,问题的焦点在于,为什么国际油价在波动中上升,而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却一路上扬,鲜有向下调整?早在6月25日,发改委既然已经于国际原油价格达到58美元时上调过成品油的零售中准价,此次,国际原油价格回落至57美元附近,发改委反而再次调升成品油价格?

  然而,消费者的抱怨掩盖不住石油寡头们内心的喜悦。就在2005年初,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0857,HK)再次公布骄人业绩,受惠于高油价,2004年纯利高达1029.27亿元,同比增长47.9%,再次超越汇丰控股,成为香港最赚钱的上市公司,也打破香港上市公司的盈利纪录。同样,业绩一直不佳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386,HK)在2004年也实现了322.75亿元的利润,其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竟高达20.32%。这让风光无限的

房地产业内的优质上市公司也望尘莫及(它们的净资产收益以5%到10%为主。

  在下游企业和消费者的声声控诉中,我们不禁要问,石油寡头们的巨额利润究竟是让人欢喜还是让人优?

  新寡头的旧身世

  在国家行政力量的推动下,“南北分治,海陆三家”的石油寡头表演着冠冕堂皇的“伪竞争”。

  正当中石油欢天喜地地庆祝它们令人艳羡的业绩时,不知它们有没有想过,是谁让它们过起了如此红火的日子?是自己苦心经营?还是另有他因?追根溯源,我们必须提起一份被业内人士所熟知的“38号文件”。

  1998年7月,中国石油石化行业上演了一幕战略重组大戏,在大规模的产业整合后,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和石油化工总公司退出了历史舞台,其原有资产被重新划分,中国石油行业的“新贵”——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新鲜“出炉”。

  此次重组的最大特点当属产业链的重新衔接,原来的两大公司是按石油生产加工产业链的上下游来划分,即勘探、冶炼和销售分离,而中石油和中石化则是以地域来划分,二者基本上以黄河为界,南北分治,在各自辖区所有的油田、炼油厂,包括地方的省、市、县石油公司,一并纳入囊中。前者雄踞黄河以北,兼勘探、冶炼与销售为一体,拥有了完整的产业链;后者在占领了黄河以南,除了勘探稍弱外,中下游产业也是应有尽有。从此,中石油和中石化成为两家完全独立的全系列石化集团,经营从勘探、采油、炼油到销售的所有环节。此次重组后,加上1982年成立的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中国的石油版图被“三分天下”,黄河和中国的海岸线成为石油巨头“势力范围”的界线。只是中海油与中石化、中石油有所不同,它的主要业务在于海上勘探,即集中在行业的上游。

  1998年正是成品油海上走私最为猖獗的年代,中石化、中石油两大集团曾出现了50亿元亏损。正是由于两大集团的强烈呼吁,国务院决定整顿国内成品油市场。199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经贸委等八部门的[1999]38号《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简称“38号文件”),规定除了两大集团之外,不允许独立的成品油批发企业存在。

  一夜之间,全国所有民企成品油经营被勒令停牌。当时,在上海从事成品油经营的民营企业达到200多家,无奈之下,其中绝大多数转入地下,并通过挂靠中石化、中石油继续生存。据悉,每家每年要交“挂靠费”3.5万元。与此同时,中石油和中石化瓜分中国内陆石油业的盛宴正式开席。

  2001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了国家经贸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重申了两大集团的批发专营权,即成品油由中石油、中石化集中批发,并进一步赋予两大集团以零售专营权,各地区新建的加油站,统一由石油集团、石化集团全资或控股建设。

  这两份文件彻底改变了中国成品油批发零售市场的生态,一个本应充分竞争的市场,已经蜕变为双寡头垄断的市场。事实已经充分显示,南北划分并没有达到当初预期,两大集团表面上演着冠冕堂皇的“伪竞争”,实际上在各自区域内实行的是“仅此一家,别无分店”式的高度垄断。

  随着石油在经济和国家战略中的地位日益显赫,石油寡头们的头上也免不了多了一圈“肩负国家石油安全”的光环。然而,这一个耀眼的光环,并没有给这些身处“贵族”行业的企业更多的自律和责任感:探而不采,冶炼技术落后,管理水平低下……这不仅导致了石油资源的巨额浪费,也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循环系统”。

  寡头的“政治”

  一个不可忽略的事实是,中石油与中石化的意见已经成为影响发改委确定国内油价的重要变量。

  在人们的记忆中,似乎国内的油价永远在涨,罕有降价的时候,人们不禁疑惑:这节节攀升的油价从哪里来?

  作为战略性商品,石油一直集万千关注于一身,同时也给其定价机制带来一丝尴尬。如果纯粹的市场定价,这种关系千万消费者的基础性商品价格的波动,势必不利于经济的稳定运行;如果实行单一的政府定价,势必与石油作为竞争性商品的本性相冲突。因此,我国目前实行以市场为导向的国家管制型的定价机制。

  这种价格形成机制始自1998年6月,国务院决定以月度为基础将国内原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挂钩。按照规定,国产原油基准价格由发改委根据上月国际市场相近品质原油的离岸价格加上关税确定,贴水或升水由购销双方根据原油运杂费负担和国外油种的质量差价及市场供求等情况协商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则以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市场价格的加权平均值为定价基础,根据基本杂费及国内关税,加上由政府确认的成品油流通费用,形成由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

  另外根据规定,只有纽约、新加坡、鹿特丹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上涨幅度超过8%,发改委才能在三地加权价格的基础上加运费制定出国内成品油零售中准价。这个中准价就是石油公司调价的依据,中石化、中石油两大石油集团可在国家中准价的8%浮动区间内确定零售价,不过,它们的定价向来实行“上限原则”。

  然而,事实却发生了偏移,这个偏移为成品油定价权利分配格局的改变埋下了伏笔。国内成品油(汽、柴油)价格并未与国际市场直接挂钩,其零售中间标准价格由国家发改委核准公布,而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和实际零售价格均由中石油与中石化根据市场实际交易自主决定。

  由于近年来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以及工业化的加速,我国石油需求明显上升。根据商务部最新公布的预测,2005年我国原油供需缺口将高达1.3亿吨,这将成为石油巨头们的巨大“利好”,它们的提价有了更有力的托辞。

  随着石油寡头们将对市场的控制牢牢地抓在手中,它们的利益也越来越强地左右着发改委的定价决策。一个不可忽略的事实是,中石油与中石化的意见已经成为影响发改委确定国内油价的重要变量。

  2005年3月中旬,中石油、中石化的炼油部分在承受了国际油价上涨的压力后,便联手要求发改委上调油价。中石化同时发文,要求各市分公司要坚决停止对社会批发单位的柴油销售,严禁大单销售,试图以控制供给量来督促发改委调价,并最终如愿以偿。显然,石油巨头实施的油价“倒逼”策略已经暴露无遗。

  而最近一次油价的上涨,与中石化的“倒逼”不无相关。7月初,中石油和中石化以企业亏损为由,向发改委提出调价请求,但遭到了拒绝。随后,发改委派调研组赴江苏、湖北等地了解油品资源情况,并最终做出了此次调价的决定。不论此番调查有无掩人耳目之嫌,发改委在油价制定过程中被胁迫这一事实似乎已被验证。而在8月的“油慌”之际,中石油、中石化又在向发改委发难。

  在油价不断上扬,甚至冲过了60美元大关之后,中石化、中石油果真是承担了巨大的成本风险么?事实上,它们进口石油的成本远没有达到60美元。国际市场达到60美元的是北海清质石油,其质量是世界上最好的,中东地区、南美、俄罗斯出口的石油均低于60美元的。业内人士指出,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劣质石油买家,那些低质高含硫石油的成本离60美元还有相当的差距。据著名的经济情报杂志分析,国际油价在54美元时,中国进口的石油价格大多在30美元左右。再用一下逆向思维,如果中石化、中石油所言属实,即中国成品油价格远低于国际市场,那么成品油怎么会成为向境内走私的“热点”,而不是走私商对外赚钱的工具?

  谁为寡头的盛宴买单

  在政府将定价权部分让渡给石油寡头时,石油行业内不受管制的垄断已昭然若揭。

  2004年12月23日,上市公司茂化实华(000637,SZ)发布公告,由于公司主要原料供应商中国石化茂名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茂炼股份”)与公司之间对原料供应价格存在分歧,并停止向公司供应原材料,导致公司主要业务陷于停顿。于是,著名的茂化实华停产风波浮出水面。事件的两位主角分别是中石化控股的子公司茂炼股份和民营控股的上市公司茂化实华,两者的特殊身份使得这场纷争吸引了更多的眼球。

  茂化实华原属中石化旗下公司茂名石化,和茂炼股份本在同一个屋檐下,而茂化实华90%的原料采购均来自茂炼股份,双方并不存在价格矛盾。2002年12月,民企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公司收购了茂化实华29%的股权,茂化实华的身份也发生实质性转变——由原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变为民营控股的上市公司。这才是故事的真正开篇。

  此后,由于茂化实华盈利迅速上升,这使得原东家中石化眼红不已。中石化曾计划以“治散战略”名义收编该企业,但双方因价格分歧过大无法成交。于是,中石化利用其垄断地位使出了杀手锏——不断大幅度提升供料价格。直至2004年10月28日,茂化实华拒付部分货款,使得双方矛盾激化,中石化单方面停止原料供应,导致前者停产近3个月,损失2亿元。

  经过近百日的抗争,茂化实华最终选择了妥协。2005年3月24日,茂化实华再次发布公告,除了确认欠款以外,还承诺将在2006年6月30日前将前期中石化拟回购的四套气体预分离装置及聚丙烯装置转让给茂炼股份,中石化如愿以偿。

  从表面上看,这一事件不过是两家上市公司对于企业收购和原材料的价格争议,实际上则是我国石化行业强制性垄断的真实写照。为何中石化对茂化实华资产觊觎已久?其“治散战略”的真正用意又是什么?

  其实,中石化的“治散战略”是假整合资源、完善产业链为名,其真正之目的是通过对下游资源的垄断性控制获取更多利润,一旦遭到拒绝,就采取釜底抽薪的手段。很明显,在中国的石化领域,面对中石化这个掌握了生存命脉的“巨无霸”,受制于它的“茂化实华”们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石化行业的垄断性之强可见一斑,处于产业链中下游的企业已经被剥夺了市场话语权,毫无讨价还价的能力,因为被“断炊”的危险随时存在。本应由政府管制的价格,也已经被石油巨头的单方定价所取代。可见,在政府将定价权部分让渡给石油巨头时,石油行业内不受管制的垄断已昭然若揭,而后果只会是垄断的凝固与加强。因为如果不服从垄断方垄断价格,就会受到中止交易的要挟。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不仅依靠政策将原油的勘探开采权、进出口业务的贸易权、成品油的调配和批发权、部分定价权,以及全国七万多座加油站牢牢地控制在手中,还在政府的“帮助”下成功地排除了绝大多数民企的竞争。正是依靠政策强行“抢来”的合法垄断地位,它们才获得了其他行业望尘莫及的超额利润。石油寡头们欢庆油价上涨的盛宴,却要全体民众为此买单。

  油价的攀升为石油寡头们带来了巨额盈利,而它们频传捷报的报表背后却是其他下游产业内企业的苦苦呻吟。大多数下游加工业,如化纤制造业、塑料加工业、橡胶制品工业、建材业等,由于其产品需求价格弹性较大,从而转嫁成本的能力弱,因高油价而受到的打击也最为沉重;而交通运输行业、航空等服务业虽然可以利用价格调节手段转嫁部分成本,但也是以牺牲部分利润为代价的;汽车生产企业也会作为汽油的互补品而受影响,销量的下滑难以阻挡。

  民企终结宿命?

  一直以来,石油的一端是利益,另一端是权力。为了争夺利益,石油的背后总是各种利益集团的博弈。

  2005年5月25日,被称为中国最大的行政诉讼案“陕北民营石油企业回收案”的代理律师朱久虎,在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调查案情时被强行带走,警方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手续。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国有企业(中石油、长庆油矿)、地方的石油企业(陕西省政府的延长油矿以及下属的靖边钻采公司)以及民营企业三者上演的一场争夺石油利益的三国演义,才是此案的真实背景。

  这场争夺源于陕北油田的开发。由于油矿处于“井井有油、井井不流”的分散状态,使得大规模开采投资显得枉然,只有单独打井开采才能有效利用资源并得到收益,这为民营资本的进入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会。虽然民营石油企业的成长磕磕绊绊,但对地方财政的贡献也是功不可没。不过好景不长,面对油田的巨大利益以及油价的上涨,陕西省政府与中石油同时瞄上了这块“肥肉”。

  陕西省政府于2002年8月11日向国家经贸委报送《关于以延长油矿为主体重组整顿陕北地方石油企业有关问题的意见》[政函(2000)18号],提议将陕北石油企业重组为陕西延长石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并拟组建区域性股份石油企业集团。

  而中石油也不甘示弱,在向国家经贸委上报的“中油研字(2002)302号文件”中,中石油以陕北油田无序开采为由,提议将陕北油田交由中石油规划开发,并提出可以考虑与地方政府分享收益。

  民营石油企业自然不会轻易放弃已经开发的油田,然而,胳膊能扭过大腿吗?

  从此,陕北出现了闻名的“棒棒队”,由队员手握一大木棒得名,这就是所谓的国有企业护油队,这些高薪聘来的当地好勇斗狠之徒,将中石油的威风化为棍棒的武力。地方石油企业也不甘落后,借当地警察撑腰,以贯彻法律政策为名,强行收缴油井设备。民营企业主一没有权,二没有太多钱,他们的少数护卫矿产的保安在“棒棒队”和警察面前,只是“小巫见大巫”。

  2004年7月,陕北三级政府下令将榆林、延安两市1000多家民营企业价值70亿人民币的私营油田收归国有,接着就发生了被称为中国最大的行政诉讼案──“陕北民营石油企业回收案”,正是朱久虎出面代理了这起案件。如今,朱的无端被抓已经使这起案件的结果蒙上了一层阴影。归根结底,民营资本的权力地位决定了其在利益争夺中的弱势。

  如果说陕北的民营油田还是一支“游击队”,那么长联石油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长联石油”)就是一支编制齐全的“正规军”。2005年6月29日,中国首家民营石油联合企业——长联石油在北京宣布成立,它由多个民营石油企业共同发起,目前有近五十家民营企业入股,涉及资本约50亿。这标志着民营资本全面进入由国企一统天下的中国石油垄断行业。

  长联石油的口号也异常响亮——“弘扬民族精神,联合各方力量,打造民营石油航母,开发海外油气资源,补充国内石油供给,保障国家

能源安全” 。但业内人士十分担心民营石油企业的发展,因为国家垄断性的石油政策并不会因此出现重大转变,而石油巨头们也不会因为自己的强大而对民营企业报以友好的态度。现实远非民营企业想象的那么容易。

  或许,民营企业在石油行业已经找到了一扇门,但是能否走下去,仅仅依靠民企自身的努力还远远不够。

  在本文完稿之后,突如其来的“油荒”袭扰全国,这多少证实了本文的一些担心。我们更为担心的是,在油荒之后,中国还会闹“钱荒”、“地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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