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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变异 电力改革回到十字路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 10:50 和讯网-《财经》杂志

  国家电网公司在“厂网分离”之后正式成立以发电为主业的新源公司,电力改革回到“十字路口”

  □本刊记者 李其谚/文

  8月12日,一则发表在中国电力新闻网上的文章引起了很多电力行业权威人士的注意。

  这则由黄龙滩电厂计划经营部主任付建明撰写的文章透露,新成立的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新源)将取代湖北的黄龙滩电厂,接管柬埔寨基里隆I级水电站。该站位于柬埔寨基里隆镇附近的象山山脉,2001年建成。尽管其装机容量仅为12万千瓦,却是柬埔寨第一大水电站,也是中国以BOT(项目融资)方式对外投资的第一座电站。

  引起业内关注的不是该小电厂创下的多项“第一”,而是因“接管”而浮出水面的国网新源公司。对公众而言,成立于今年3月的新源是一个陌生的名字,但22亿元的注册资本不容小视,其647万千瓦的发电能力接近于三个葛洲坝水电站。

  新源公司新闻处拒绝了《财经》采访的申请,称目前“不宜宣传”,要“低姿态做事”。几经周折,记者在北京崇文门后沟胡同的一座15层大厦内找到这家公司,但它没有公开挂牌。楼内的保安告知,“这座大厦属国家电网公司所有”。

  早在今年5月,有关国家电网公司新成立了一家名为“新源”的发电企业的消息就在业内传开。对于熟悉电力体制变迁的人而言,这是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因为2002年4月国务院宣布启动中国的电力体制改革之后,第一步便是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以打破原国家电力公司(下称原国电公司)的垄断,在电力业内引入竞争。剥离了发电资产后的原国电公司变成一个纯粹的电网公司,负责电网维护运营和电力的输送和销售,其发电资产则重组为国电、华电、华能、中电投资和大唐电力五大发电集团。

  决策层的安排意图明确:新成立的国家电网公司在剥离发电资产和其它辅业资产后,能够在专业部门的监管下公平地履行电力传输和调度之责,同时明晰成本,为下一步建立电价市场形成机制铺路。

  但是,新源的成立意味着中国电网的最大垄断者又重新回到了发电领域,与2002年改革后重组而成的五大发电集团直接在发电侧展开竞争。“这标志着电力改革正在走回头路。”一位参与当年电改方案制定的专家说。

  保留至今的647万千瓦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的一份文件(《关于成立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新源是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2亿元。验资证明显示,国家电网公司最终出资25.06亿元,其中以货币出资1.67亿元,以其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出资22.97亿元,以债权出资0.42亿元。

  国家电网公司注入新源的子公司股权,主要指国家电网公司在2003年完成厂网分开之后保留的九家发电公司,按其股权拥有的发电能力总计647万千瓦;另外,还有三个在建的发电项目,即河南国网宝泉抽水畜能有限公司、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烟台煤气化联合循环示范电站。这12家公司均由国家电网公司控股,其控制股权从47%到100%不等。

  一个显见的疑问是——新源公司的647万千瓦的发电能力从何而来?

  根据2002年初出台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下称五号文件),集厂网垄断于一身的原国电公司被肢解,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便是原国电系统控制的13741.37万千瓦发电资产的归属。最终,有10357.32千瓦的发电资产被重组进入华能等五大发电集团,另外3384.05万千瓦的发电资产则被保留在肢解后成立的国家电网公司。

  五号文件对这部分保留资产有明确的安排。其中,国家电网公司管理的各区域电网保留1597.74万千瓦的发电资产,用于抽水蓄能和应急、调峰。对于将在国家电网完成主辅分离后设立的施工、修造企业和勘测设计等辅业集团公司,划拨的参股发电资产为920.01万千瓦,用于支持主辅业分离改革;方案还为南方电网公司预留276万千瓦的发电资产。此外,国家电网公司也获准保留647.3万千瓦的发电资产,方案明确规定,这笔资产只是“暂时保留”,要尽快转让,“用于补充电网建设资本金和支付部分必要的改革成本”。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高士楫解释说,五号文件的这一系列安排,目的是确保电力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也充分考虑了国家电网公司在改革过渡期可能的电网建设和维护的资金需求。

  但是,一直在抱怨“资本金匮乏”的国家电网公司迟迟没有将这647万千瓦公开转让,反在三年后,将这笔资产和三个在建的发电项目集合到一起,转而成立了新源公司。

  为了扶持新成立的新源,除了划拨现金,国家电网公司还无偿提供了公司办公地点,领导班子、部门编制也很快就位。新源总经理崔继纯曾任原国家电力公司发输电部处长、龙源电力集团副总经理、深圳国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副总经理林铭山和高苏杰也曾分别在深圳国电科技公司和青海省电力公司工作。公司下设总经理工作部、发展策划部、财务产权部、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基建工程部,总部人员暂定为50人。

  据悉,新源公司员工多来自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分中层员工由中国电力技术进出口公司调入。

  新源安排在业内广受质疑。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经济与发展战略中心主任高世宪对《财经》说,电网企业拥有电厂,可能产生很坏的后果。因为电力分为发、输、配、售四大环节,电网公司是惟一的购买者,如果他们参与发电,就变成“自买自卖”,对其它独立发电集团不公平,容易形成新的垄断。“除非电网公司把调度的权力独立出去。但目前来看,还不太可能进行这一改革。”他表示。

  从转让到“保资增值”

  2002年出台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明确规定,电网公司保留的这647万千瓦装机容量应在两年内转让,但具体何时变卖、如何变卖,并未有具体规定。其后,相关部门与国家电网公司也一直没有拿出明确的实施方案。

  业界普遍的看法是,对于国家电网公司,2003年是变卖发电资产的最好时机。

  几乎就在电力体制改革全面铺开的同时,中国电力供应日益紧张,2003年已经有22个省份出现拉闸限电。到2004年,拉闸限电的省份更达到空前的24个,夏季电力缺口超过3000万千瓦,相当于发电装机总容量的8%。由此,电力市场开始了新一轮“跑马圈地”的投资热潮。

  “当时(指2003年)很多人对这些资产感兴趣,包括五大电力集团和外资企业。”一位业内专家告诉《财经》,国家电网公司的这些发电资产属于优质资产,当时很容易卖得高价。然而,2002年底成立的国家电网公司迟迟没有拿出明确的转让实施方案。直到2004年中,有关出售发电资产的消息才首次见诸报端。

  去年6月,国际知名投行瑞银和高盛公司分别受国家电网公司委托,开始了出售的初期准备工作。据《经济观察报》报道,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李彦梦称,国家电网公司已经成立了电厂出售变现的领导小组,准备拿出初步性方案。业界预期这些交易将在随后几个月陆续见分晓。

  其时,华能(香港交易所代码:0902)、华润、大唐(香港交易所代码:0991)等国有发电集团以及部分民营企业,都曾表示对这些资产很感兴趣。然而,这些潜在买家并没有收到书面要约,也没有机会了解资产的详细情况。

  一位参与这一项目的投行人士向《财经》透露,他们最初曾计划用招投标方式公开出售这些资产,并在去年6月至10月间做过相关准备。但国家电网公司并未与投行签署正式的委托协议。

  据《财经》了解,其时国家电网公司除了与投行接触,还对准备变卖的下属11家电厂进行了全面审计。徐州电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员工告诉记者,“电厂为了这次审计,把所有的对外投资——包括已经盈利的投资全都撤回来了。当时我们以为就是等着被卖了。”

  一位曾参与出售前期研究的投行人士透露,当时广东核电集团等数家国有发电集团私下曾有购买意向。

  然而事情的进展出人意料。直到今年初,这647万千瓦火电发电资产仍掌握在国家电网公司手里;至3月,人们方始看到,这部分装机容量经过整合已经赫然置于国家电网新成立的新源公司帜下。

  上述投行人士告诉《财经》,出售工作最终不了了之的原因之一,是新任领导对这些资产的处置有“新的想法”。2004年11月,正当出售的准备工作进行到关键时刻,国家电网公司领导层开始换班,原总经理赵希正退休,常务副总经理刘振亚接任。刘时年52岁,1977年毕业于山东工学院电力系统专业,曾任山东省电力工业局长、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在8月举行的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大会上,上任不满一年的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刘振亚称,组建新源公司是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和队伍稳定,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升647万千瓦发电资产的市场价值”。

  很难想象未来会等到更理想的出售时机。“不管怎么说,我们已经错过了最好的变卖时机。”徐州发电有限公司一位中层员工感慨道,“明年电力过剩,电厂更卖不出去了。我们厂的机组多是上世纪70年代的,再过十年基本都会报废了,还会有谁来买呢?”这一看法亦是许多电力业内人士的共识。

  新源董事长兼总经理崔继纯在电话中拒绝《财经》采访,在记者一再追问下,崔称,目前国家电网公司已经将成立新源公司的报告上报到发改委,有关事宜还在讨论中。“如果上面回复有明确的态度,我们就按照他们的办;如果一直没有明确的态度,那我们就这样做下去。”崔表示。

  醉翁之意

  “就这样做下去”,其实意味着始于2002年的电力改革大大走样!

  国家电网公司组建新源的想法显然不只是“保值增值”,更多的是对于发电领域的“依依不舍”,意图在发电领域再展宏图。在今年7月21日召开的新源公司工作会议上,明确了公司的工作计划——2005年的利润目标是3.5亿元,争取达到5亿元,销售收入争取达到125亿元。

  根据新源公司的筹建文件,未来的新源定位在“新能源”的开发建设上,其远期目标是“加大开发建设和经营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节能环保电站项目、经营管理国家电网公司已经开发建设完成的项目资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提高整体能源开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在新源公司旗下的资产中,除了九家在厂网分开时保留的发电厂,还有三家在2002年后新建的发电项目,其技术水准相当领先,且均是“巨无霸”级工程。其中位于河南省辉县市的宝泉抽水蓄能电站的设计装机容量达到1200万千瓦,宝泉抽水蓄能电站2003年3月开工,计划2009年9月完工;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则于2003年8月开工,计划2005年完工,目前有300万千瓦的机组将在年底前投入发电,另有600万千瓦的机组在筹建中。

  此外,山东烟台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示范工程使用的是国际最先进的燃煤发电技术,于2003年开工建设,计划2006年投产。

  在电力业内人士看来,2002年电力改革启动之后,“理论上”国家电网公司就不能再投资发电项目。那么这三个项目是如何通过国家发改委的审批立项的呢?《财经》调查发现,这三个项目的立项工作在厂网分开之前即已完成,原来由国家电力公司投资,但在厂网分开时并未移交给五大发电集团。

  完全可以想知,在拥有了垄断的电网资源后,国家电网公司藉新源在发电领域大展宏图是完全可期的。而电网公司对于发电依依不舍,当然也有显著的利益动机。

  资料显示,在“厂网分开”之前,原国家电力公司的利润总额中,来自电网和供电部分的营业利润仅占30%左右,另外70%都来源于投资发电的收益。改革之后,电网企业的利润急剧摊薄,渐至亏损边缘,电网职工收入也受到影响;而随着电力供应紧张,电网新建和维护费用增加,更加大了电网公司的资金压力。电力体制改革进展迟缓,也影响了国家对电网公司未来的资金投入与安排。在此情况下,重新投资发电被视为“突围之举”。

  然而,电网公司是电力市场的惟一买家,一旦“厂网一身”,则利益冲突顿显。例如,留在电网公司系列的江苏徐州发电有限公司原是一家亏损企业。今年5月新源公司正式入主之后,其上网电价也从原来的0.20元多调整到0.32元左右。如此调价对公司盈利固然是关键之举,是否公平合理却有待考量。如此局面,也使电力监管更加举步维艰。

  “新贵”迭出的背后

  作为电力改革后的变异,“厂网一身”重现,不止于国家电网公司之新源一家。

  事实上,尽管以“厂网分家”为标志的电力改革已经推行了近三年,国家电网公司下属的各省级电网公司目前仍沿用原“省电力公司”的名称,已通过多种方式大量涉足发电领域;或电网公司直接投资,或通过各种旗下“多种经营”企业职工持股公司进军发电。贵州金元、江苏苏源、山东鲁能、四川启明星等均已成为当地发电企业中的举足轻重的“新贵”。

  这一现象在2002年电改之前已经出现,全国领域大范围完成“厂网分家”之后,省级电网公司们借助电力紧缺形势,重回垄断格局下的“厂网一身”愈演愈烈。这些公司的控股方多是各省电网公司,股权背景除了部分国有电力资本,当地电网公司员工持股占有很大比例。

  目前,相当一部分多种经营公司已经或正在完成产业链的整合。如贵州省金元电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元)便是一家依靠电网以“垄断寄生”方式发展起来的发电集团,国有电力职工持股近100%,省电力公司(即网公司)总经理兼任掌门人,其发电量已占贵州省同期总量的近1/3。在《财经》披露其在电网庇护下私有化的事实后,其总经理向德洪才辞去贵州省电力公司的领导职位,同时由地方国资委出资成为大股东,但大量电网职工的股份仍保留在金元公司内,并未完全摆脱与当地电网公司之间的干系。而四川著名的“启明星系”,旗下投资控股的众多发电厂也实行职工持股,与四川电力(即四川省级电网公司)形成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宁夏自治区电力公司的“多种经营”企业英力特电力集团则持有宁夏发电集团有限公司30%以上的股权,宁夏发电负责自治区内两个千万千瓦级电源项目的规划与前期工作。

  江苏苏源集团也依托省电网公司背景而高速成长。该集团虽是省电力公司分离出的电力多种经营企业,实际上在发电项目投资巨大,投资了江苏发电有限公司、苏州苏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张家港苏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昆山苏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等。

  云南滇能(集团)控股是由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及集团公司基层单位集体企业共同出资组建的多种经营公司,下有云南新源电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昆明柴石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发电企业。

  此外,电网企业也通过各种渠道直接控股发电企业。2002年5月,四川省电力公司通过持有岷江水电(深圳交易所代码:600131)第一大股东阿坝州水利电网资产经营公司100%股份的方式,间接持有岷江水电28.61%的股份,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省电力公司(即电网公司)通过旗下子公司山东省鲁能集团,拥有并管理黄台、莱芜、聊城、沾化、运河、临沂、烟台等大中型发电企业,是山东省四大发电主体之一。

  2003年8月,国资委下发文件,明确要求暂停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电力企业。此后,对已经发生的投资行为如何规范,国资委一直在酝酿相关的方案,但迄今仍未出台。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国资委内部有两种声音。第一种方案是要求电力企业职工将投资在发电项目的股份全部退出;第二种方案则要求电网企业的领导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领导人员和调度、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不能持有发电项目的股份。目前两种意见仍相持不下。

  电改处在“十字路口”

  随着国家电网公司和五大发电集团等2002年底陆续挂牌成立,中国的电力改革完成了历史意义的第一步——“厂网分开”。然而,一批电网企业重新“突围”回到发电领域,尤其如金元这样的职工持股公司,将电网公司职工的利益与发电企业紧紧捆绑到一起。有识之士指出,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已经走到“十字路口”。

  大唐集团公司发展计划部一位负责人认为,如果电网企业利用各种曲折的方式参与投资电厂,容易形成新的垄断。“这在目前电力紧缺的形势下或许看不出来,但到电力过剩时期就很容易造成不公平竞争。况且这跟当初电力体制改革的思路是不一样的,会影响到下一步竞价上网的改革。”

  根据2002年国务院批准的《电力体制改革的方案》,电力体制改革分为“厂网分开”、“竞价上网,主辅分离”、“输配分开、输送分开”(电力输送和销售分开)等几个步骤;通过“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输配分开、竞争供电”,最终建立规范、公正和高效竞争的电力市场体系。

  从目前改革进展看,第一步如期进行,2002年12月国家电力公司拆分成七个公司,即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以及国电、华电、华能、中电投资和大唐电力五大发电集团。2003年3月国家电监会成立,开始履行电力市场监管者的职责。

  根据电力体制改革的时间表,2005年以前的目标是“初步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实现竞价上网”。“厂网分开”之后,首先要进行建立区域电力市场、进行竞价上网的试点和完成电网公司主辅分离的改革。

  然而自2003年以来,电力体制改革的步伐慢了下来,时间表亦被拖延。在电力紧缺的情况下,主管部门担心引起电价大幅上涨,不敢大范围推进竞价上网的改革;“主辅分离”的方案也因电网公司和地方利益冲突迟迟没有出台最终方案。

  “电力体制改革,包括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这些改革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效果,虽然厂网分开了,但厂网分开的实质性问题并未解决。由于电荒的影响,电力体制改革基本上是停下来了。”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刘纪鹏评论说。

  “由于电荒,人们关注的重心似乎放在了解决缺电问题,但是改革停滞的原因不止于此。目前改革遇到了争论,特别是原来计划去年推行的电价改革争议最大,已经止步不前。”另一位资深电力专家认为,“根本的原因在于改革缺乏一个强有力的推动者。”

  2003年3月成立的电监会曾被业内寄予厚望,但定位不明、执法无据的尴尬延续至今,且一落生就陷于与发改委的分权之争中。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专家周汉华在电监会成立之前就呼吁,必须通过立法建立电力体制改革和新机构的权威性,否则电改很难推进。现状正验证着这种判断。

  另一方面,贵州金元、四川启明星、江苏苏源等职工持股企业已既成现实,新源继续持有和新建发电资产,显然也有悖于“厂网分开”的改革方略。但在主管部门的缄默中,“倒逼”态势正在形成,电改下一步何去何从,业内人士多忧心忡忡。

  一位当年曾参与电力改革方案设计的专家指出,当务之急是包括发改委、电监会在内的主管部门统一认识,尽快解决电网公司重新进入发电领域的问题,同时明确下一步的电改方向,排除一切阻力尽快推动,否则中国的电力改革将“毁于一旦”。

  近日,《财经》就新源问题向国家发改委、电监会提出采访申请,但至截稿前未收到明确答复。电监会新闻处的一位工作人员称,“新源问题非常敏感,主管领导还在考虑之中。”

  一位接近电监会高层的消息人士告知记者,电监会有关领导得知国家电网公司成立新源一事时,已明确表示反对;但是电监会的职责只是监管电力市场,电力行业的准入之责,仍系于发改委。-

  (本文刊于8月22日出版的《财经》2005年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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