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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收取燃油费该不该开听证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 11:01 正义网-检察日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民航总局日前出台一纸通知,自8月1日起允许国内航线(不含至香港、澳门航线)的机票恢复收取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的航段收40元,800公里以下的则收20元。此举引起了媒体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许多消费者都认为燃油附加费不能说收就收,应该进行听证。那么对于此次恢复收取燃油附加费,有关部门为什么没有进行听证?该不该听证?近日本网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消费者:听证很重要

  8月2日,在北京一些民航订票点,记者从对消费者的调查采访中了解到,一部分消费者对此次航空公司收取燃油附加费表示可以理解,一部分消费者则认为不合理,但是所有被采访的消费者都认为应该进行听证。

  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上班的王先生对记者说,航空公司收取燃油附加费可以理解,因为油价上涨也是不争的事实,可是不进行听证,说收就收,让人很难接受。其实也并不在乎那几十块钱,但是应该让消费者明白收费的理由,可现在消费者连为什么一定要收费,收这么多是否合理,是按照什么标准收费的等等,都不了解,心理自然不平衡了。

  中国人民大学一位姓于的学生则说,仅凭“油价上涨,成本增高”的理由收取燃油附加费根本就站不住脚,企业的成本增高可能有多种因素,如机构臃肿、管理低效、人员增加、决策失误、事故增多等等,应该仔细分析而不是简单地把增加的成本转嫁到广大消费者身上。没有进行听证则更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准备带孩子去云南旅游的马先生同样认为听证是必要的,尽管马先生认为听证的结果还是一样得收费,但至少证明了政府和企业还是重视消费者意见的,百姓心里都舒服一些,所以应该进行听证。

  主管部门:我们不接受任何采访

  记者首先联系了民航总局运输司价格处负责人但该负责人表示此事应找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民航总局不接受采访,民航总局宣传处与价格处有关负责人的回答也如出一辙。

  之后记者迅速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价格司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对方表示关于此事不接受任何采访,随即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为何主管部门三缄其口?“可能是问题比较敏感吧,太突然了,消费者意见也比较大。”一位航空业内人士分析。

  消费者协会:我们无能为力

  记者随后又联系了中国消费者协会的负责人,但这位负责人表示这属于国家行政收费,消协无权干涉,无法调解,更无力约束。消协只能调解和监督市场行为、企业行为、消费行为等等,对于国家的政策法规只能提意见。该负责人还列举了“歌华有线不听证”的事例,表示当时消协曾多次提议要求听证,结果都无功而返。所以此次收取燃油附加费引起的争议,消协也是无能为力。

  法学专家:听证不是目的,公平公正才是最终目的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建顺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指出,主管部门在决策前,应该广泛征集意见,这是政治民主和公民参与政府决策管理的要求。

  杨建顺分析,听证的意义在于听取当事人意见,让广大民众,尤其是利害关系人参与到决策中,使决策的制定受到社会监督,增强决策制定的透明度和科学合理性,使之更加民主化、规范化。《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都对价格听证有明确规定。

  从法律方面来看,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民航总局没有举办听证会,不能算违反了法律规定。《价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其中,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包括的项目中与民航有关的是第三项:民航旅客运输公布票价水平。但是燃油附加费不包含在机票票价内,而是单列出来的款项。因此收取燃油附加费不属于《价格法》价格听证的调整范围。至于是否应该把燃油附加费也加入到政府指导价格目录中去,则又是另一个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尽管收取燃油附加费可以不听证,杨建顺认为,消费者要求听证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而且是有意义的。因为政府在制定任何一个决策前,都应考虑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有主动服务的理念,且有说明解释的义务。无论听证与否,公平公正才是行政管理的最终目的。然而对于收取燃油附加费为何只针对国内航线而不包括国际航线,收费标准又是如何制定的等等问题,政府都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明、解释和论证,消费者的知情权显然遭到了损害,毫无疑问要受到消费者的质疑。事实上,即使政府不进行听证,只要把决策过程予以公开,决策理由阐释清楚,决策结果的可行性论证明白,那么政府决策被消费者接受的可能性也会大大增加。这一点应该是值得政府进行反思的。

  此外,对于不少消费者认为听证越来越流于形式,听证与否结果一样的说法,杨建顺认为根本问题在于听证程序的不完善。很多人在听证过程中往往不能够依法行政、严格遵守既定规范,使得听证没有程序去确保其公正,那么消费者自然有理由怀疑听证的公正性。严格遵守听证程序,充分考虑和吸纳听证过程中的各种意见,切实使这项制度在实践中逐步完善,更好地发挥价格听证在价格决策中的应有作用,应该是政府今后努力的方向。

  虞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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