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鹏
普华永道选择去年亏损4亿多元的南汽,而放弃了资金实力更雄厚的上汽,表面上看是一次符合商业原则的选择,但实际上却有悖企业社会责任。
所谓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指企业在所
从事的各种活动当中,应当对所有利益相关者承担相应的责任,以求不仅在经济方面,更在社会、环境等领域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企业社会责任,听上去是一个很虚的概念,却是当前管理学界的一大热点。
从这个角度看,普华永道不仅应该对罗孚和债权人负责,而且应该向上汽、南汽等竞购者负责,同时,也应该向罗孚原有的员工负责。
而普华永道的实际做法却是,找了一个最不挑不拣的南汽,将罗孚匆匆卖掉。它只考虑了自己的方便,却不曾为众多的利益相关者着想。
首先,它没有替罗孚的债权人着想,罗孚没有卖给出价最高的上汽,而是卖给了出价略低的南汽。
其次,它没有为它的客户南汽着想。由于罗孚的优质资产已经被剥离,因此,留下的设备及生产线实际价值并不大。
第三,它也不曾为罗孚的员工着想,普华永道在声明中把南汽称为中国第五大汽车企业,这表明它对南汽的估计偏于乐观——南汽是中国第五大汽车企业不假,但同时也是中国滑落最快的汽车企业之一。且南汽毫无国际化管理经验,将罗孚的两千名失业员工交给这样一个买主,实际上冒着很大的风险。
在现在的商业秩序中,传统的唯利是图模式已经过时,一个真正优秀和成功的企业,必须肩负起应尽的社会责任。普华永道看似将上汽与南汽玩弄于股掌之中的做法,实际上只是小聪明,而不是大智慧。
似乎是一种反讽,就在普华永道将烂摊子罗孚推销给南汽之后不久,财政部于7月28日,发布第十一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内容之一是责令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在华注册经营机构)进行整改。
这一事件与罗孚收购案毫无关联,但却证明了一点——一家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碰壁是迟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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