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林红梅
7月31日,蒙特利尔公约(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将在我国生效。民航总局有关负责人分析认为,我国批准蒙特利尔公约有助于我国国际航空运输与国际接轨,有利于我国航空公司吸引旅客,融入市场,提高我国航空公司的国际竞争力。
公约加大了对广大旅客权益的保护力度。为适应航空运输的发展需要,公约对华沙体制的规则进行了重大修改,对运输凭证进行了简易化和现代化,大幅度提高了承运人对旅客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有助于保护航空运输消费者的利益。运输凭证制度的简化,有利于消费者更便利地享用航空运输服务;双梯度责任制度使得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更有效、更大范围的保护;在发生航空器事故时,先行给付部分款项,有利于解决受害人及其家属的紧急经济困难;对承运人保险的要求,则使航空运输消费者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这位负责人分析了公约对我国航空公司的影响。早在1995年和1996年,国际航协就通过了《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关于旅客责任的承运人间协议》(IIA)和《关于实施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承运人间协议的措施的协议》(MIA)。这两份协议要求参加的航空公司放弃华沙公约中有关责任限制的保护,旅客可以援引其住所地法获得赔偿;对于100,000特别提款权以下的索赔,实行严格责任制度。我国的国航、东航、南航已分别加入了IIA和MIA。所以,实际上我国主要航空公司在国际航空运输中已经基本采纳了公约规定的最核心的旅客责任制度。这也意味着,国内各航空公司对新公约规定的新规则已经有所适应,新公约在我国的生效,不会让航空公司感到突然。
此前,民航总局征求航空公司的意见,各航空运输企业普遍认为,批准该公约将有助于推动我国航空运输与国际接轨,使我国民用航空运输融入国际民用航空运输市场,促进我国民航事业的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保护航空运输消费者的利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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