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控烟革命 已习惯打擦边球的烟草业何去何从(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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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 17:24 《法人》 | |||||||||
烟草广告失语 《公约》对我国烟草业的影响是全局性的,其中关于烟草广义性广告的限制对烟草企业将产生最直接的影响
从“万牛奔腾”的红河到“胜利之鹰”的大红鹰;从“山高人为峰”的红塔到“实干闯未来”的五叶神;从“成就价值成就你我”的芙蓉王到“这一刻我又飞了起来”的白沙……虽然我国《广告法》和《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但这些烟草广告却一刻也没有离开过我们,精明的商家总是能够利用法律的一点点“漏洞”来为自己做足文章。在传统广告遭遇“封杀”之后,烟草企业开始采用公益广告、赞助冠名等“广义性广告”宣传自己。在和主管部门的博弈中,不断试探着法律的底线,打起了与法律的“擦边球”。 然而,这一切也将因为《公约》的生效发生改变。《公约》第13条规定:“各缔约方应根据其宪法或宪法原则,在公约对其生效后的5年内,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也就是说,人大批准后,5年之内,一些“擦边球”烟草广告将在大众的视野里消失。 “对于香烟这种快速消费品来说,没有广告是很可怕的。”刘扬表示。郑富刚也认为,《公约》对我国烟草业的影响是全局性的,其中关于烟草广义性广告的限制对烟草企业有最直接的影响。有专家预测:《公约》实行的25年内,中国将减少1.1亿烟民。 烟草价格及税收提高 很多控烟组织期望,通过烟草税率的大幅度提高使烟草商“无利可图”,从而达到控烟乃至禁烟的目的 在对控烟进行的种种措施中,通过烟草价格及税收调整,以提高烟草商的经营成本是目前国际上呼声较高的一种。很多控烟组织期望,通过烟草税率的大幅度提高使烟草商“无利可图”,从而达到控烟乃至禁烟的目的。 《公约》规定:“每一缔约方宜考虑其有关烟草控制的国家卫生目标,并酌情采取或维持价格政策的措施。”看来,提高烟草价格及税收已势在必行。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副主任姜垣表示,一包烟提价10%,预计可使香烟需求量在高收入国家减少约4%,而在中低收人国家减少约8%。同时,提高烟税不但能增加政府收入,而且还挽救了上百万人的生命。 生产商的权利边界 很多生产商期待主管部门能够制定一套相关的实施细则,以明确烟草生产企业的权利边界 记者从“2004—2005年中国烟草行业发展分析研究报告”中了解到:中国有3.6亿烟民,约占世界吸烟人口的四分之一;每年消费香烟1.7万亿支,占世界销售市场三分之一的份额。要在一个烟民如此之多、市场份额如此之大的国家开展控烟运动,《公约》的作用可谓是任重而道远,而中国的烟草生产商也将在更艰难的市场博弈中走向优胜劣汰。 但问题是,政府一方面依据国际公约必须下大力气控制烟草生产、销售和消费,另一方面,中国还缺乏必要的配套制度建设。根据以往政府对产业进行调控的经验,一些生产企业担心,这样一场山雨欲来的控烟运动,可能会由于规则的缺失而变成一场不正当竞争。 “希望主管部门能由此制定一套相关的实施细则,明确烟草生产商的权利边界。”刘扬的这番话代表了他们中很多人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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