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立法与试点平行推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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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 15:38 《财经时报》 | |||||||||
央行有关人士透露,前不久,国务院采纳了APEC资产证券化专家组的建议——在推进资产证券化试点的同时,制定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法律框架,于是《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管理办法》开始起草;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曹红辉博士担忧,由于资产证券化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的理解、思路都不同,就怕各部门各行其是,最后出来一个不伦不类的
本报记者 张宇哲 中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已渐行渐近,据国开行有关人士透露,国开行已经将自身一笔对几家电厂、高速公路和地铁项目等方向的贷款打包,试图尽快进行资产证券化尝试,目前已经进入审批程序。 但是中国资产证券化法律、法规的空白,使这种在国际资本市场上最重要和发展最迅猛的金融衍生品,在实际操作中遭遇很多限制和不确定性因素。 在市场传来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行股份)两家资产证券化试点方案即将启动的同时,央行有关人士透露,前不久,国务院采纳了APEC资产证券化专家组的建议——在推进资产证券化试点的同时,制定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法律框架——《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立规和试点平行推进。目前,涉及到资产证券化的各部门包括央行、财政部、发改委、税务总局、证监会等都在紧锣密鼓地商讨制定这项法规。 这从一个侧面,传递了来自中央政府高层推进资产证券化的决心。 “《管理办法》涉及发行主体、风险管理、定价、信用增级、担保等问题,同时涉及会计、税收、信息披露等技术问题,但最大的难度是和各部门协调,”APEC资产证券化专家组成员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曹红辉博士在向《财经时报》表达自己担忧时指出:“由于资产证券化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的理解、思路都不同,就怕各部门各行其是,最后出来一个不伦不类的东西。” “所以《管理办法》的制定要尽可能简单,使其能够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一个《管理办法》和三个试点方案平行推进”。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李扬在接受《财经时报》采访时表示。 李扬所说的三个试点方案,就是建行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方案和国开行的二个方案:信贷资产证券化(ABS)和不同于建行方案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BS);其中国开行的两个试点方案的设计——《国家开发银行资产证券化操作问题分析》正是李扬带队,由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受国家开发银行重托完成的。 《财经时报》相关报道: 【版权声明】本文为《财经时报》授权刊登之作品,其他网站不得转载本文全部或部分内容,除非经和讯网-《财经时报》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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