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今日快评
新闻提示:目前中央层面公车封存和补贴发放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务交通补贴已从上个月起开始发放。根据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补”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公务交通补贴,通常被人们简称为“车补”。改乘坐公车为领取车补,是公务机关削减公车支出、减轻财政负担的重大举措。公务员们出门无车,自己解决交通问题,也是中办和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挤挤公交,坐坐出租,还能让公务员切身体会一下百姓出行的辛苦,了解一下交通成本,接地气了,也会在今后制定政策的时候,多站在百姓角度思考问题。
一些媒体在报道发放车补的时候,用了公车改革“完成”的字眼。但发了车补,就意味着改革完成了吗?显然还不能下结论,因为还有一系列的附加问题,应该拿来讨论研究。研究明白了,措施更细致准确了,也许改革才能更有效率、更服人心。
从中央部委发放车补的标准可以看出,车补的多少,完全是按照级别来确定的。是不是级别高,出行率就一定要高、车补就一定要多呢?基层公务员的车补够不够用?这应该进行测算并且征求意见。实际上,不同部门的出行压力不一样,同一部门不同岗位的出行压力也不一样,用级别来确定车补标准,虽然简单明了、易于推行,可依旧存在着缺陷。因此,寻求更好的车补发放办法,是推进公车改革的重要一步,这样做了,标准就会更科学一点,更透明一点。
车补标准定在多高合适,也是一个难点。一些公务员理解,车补是用来补贴上下班交通的,这还是有偏差。上下班交通该不该给补贴,不同单位有不同做法。所以,不该用上下班的交通支出来衡量车补是否够用,而应该把车补看成因公出行的补贴。
这个认识不清楚,就会发生公务员认为车补不够,老百姓又认为车补过多的分歧。同样,在特大城市里,交通距离长、成本高,车补标准可以略高,在二、三线城市,消费水平低,车补则应该递减。身处北京的中央与国家机关车补标准出台,其他地方的车补,原则上应不高于这个标准。如果车补过高,那么它就可能变成“福利”,改革的目的则未能达到。
公车改革之后,会有大量公车被封存,与之相应的,还有很多公车的司机、维护管理人员闲置。“不用”确实是节约,但“不用而闲置”则会变成新的浪费。所以,制定出政策,将封存公车推向社会,发挥其作用,是必要的。将人员分流,减少公务机构冗员,也是必要的。否则,这些设备和人员依旧会消耗资源,补贴发了,车和人还得养,那么改革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所以说,发放补贴是公车改革的一大步,甚至可以说是标志性的一步,但依旧不能说是走到终点的一步。公车改革依旧会继续下去,目的并不是交通支出形式上的改变,而是要仔细测算,公务交通的支出是不是真的减少了,是不是真的减轻了社会的负担。一项改革,最令人担心的就是最后走向形式化。要避免形式化,就一定要做到公车改革这本账透明,每隔一段时间就应该向社会公布——这也需要立规矩,做到有章可循。
本报评论员 程赤兵
文章关键词: 公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