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进口转基因大豆应尊重群众意愿

2013年06月17日 08:21  北京青年报 

  “三个转基因大豆安全证书,几乎是一夜之间就出现在人们面前。对如此存有争议的产品,决策过程却没有群众代表参与;决策之后,审查经过、生产国家、安全性报告等“关键信息”并没有过多涉及。”

  随着农业部批准发放三个转基因大豆的进口安全证书,有关转基因的争议再起波澜。新华社昨天刊发文章表示,比争论更重要的是转基因产品使用者对决策的参与和知情。

  文章说,很少有一项技术能够像转基因农副产品这样使观点对立双方如此分裂。实际上,作为世界农业增产的重要手段,“转基因化”已成世界农业发展的大势所趋,转基因作物早已进入全球公众的日常生活。完全否定转基因作物,显然站不住脚。

  不应忽视的是,转基因作物毕竟是人类利用科技改造自然的产物,虽然它对人类生命健康和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尚未得到证实,但并不代表将来这些潜在影响不会成为现实。正因为情况复杂而又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才显得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如此重要。决策部门在推广转基因作物时应该慎之又慎,必须采取周密的措施防止将来发生不可逆转的严重影响。

  文章说,具体到三个转基因大豆安全证书,几乎是一夜之间就出现在人们面前。人们相信,决策部门和相关专家在审议过程中会依法依规严格评估,安全证书的发放科学合理。但对如此存有争议的产品,决策过程却没有群众代表参与,代表消费者表达意愿呼声;决策之后,除了所涉大豆的公司和品种等“表面信息”公开外,审查经过、生产国家、安全性报告等“关键信息”并没有过多涉及,这实在有些说不过去。

  对转基因大豆这类涉及高科技的产品,或许一般群众不会说出多少道道,但作为使用者,人们有权利了解决策过程。专家观点需要重视,群众意愿也应该受到尊重。如果相关部门不能把群众心中的问号解决掉,那么就应该把问题摆出来,把选择权交给群众。事实上,不仅是发放转基因安全证书,任何有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决策都不应让民意缺席。

  文章建议,发达国家的一些做法可以借鉴。如美国立法规定,每一种转基因食品上市前至少要经过三个部门的审查,农业部负责管理转基因作物的开发和田间试验,环保局负责评估转基因植物的环境影响,药管局则负责转基因食品和饲料的安全性评估。转基因食品上市必须符合传统的食品卫生标准,任何一种转基因食品上市都需要好几年时间,并花费1000万至1500万美元搜集完成审批所需要的数据。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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