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钓鱼岛争端引起中国人民的举国义愤,“抵制日货”成了一个重要的表达形式。近日,央视有调查表示,接近九成的网友表示今后不会再购买日本产品。
经济是一种手段,“抵制日货”当然可以对日本政府起到一定的施压作用。在当前情形下,一个公民自愿抵制日货以表达爱国热情,当然没有问题。但是,在如今的法治社会,我们必须思考和坚守“抵制日货”的合理边界,否则,结果就可能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甚至是“伤敌八百,自损一千”。但是,目前的“抵制日货”,似乎有偏离合理边界的趋势,这就值得警惕了。
日前有车主烧毁了自己的日系车,并拉起有反日、保钓内容的横幅,致使该路段封闭。从法律上说,车主作为自己日系车的所有者,他确实有自由处置的权利,烧掉也好,砸掉也罢,但该在哪里烧掉,在哪里砸掉,就有一个合理边界。至少,在没有必要预置措施的情况下,在大街上公然焚烧汽车,是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导致道路被暂时封闭,实际上也已经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抵制洋货、抵制日货,我们并不陌生,不仅半殖民半封建的旧中国国民习惯以此表达愤怒的情绪,就是新中国,也不止一次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但是,这种抵制在发挥施压作用的同时,也往往伴随了“打砸抢”的破坏。更糟糕的是,每次的抵制都是一阵风,风过去之后,抵制也就结束了。
民族利益的大局固然重要,但在民族利益的大局面前,谁有权以强制或者暴力的方式强迫别人放弃合法权益呢?一个普通公民有没有义务为了民族利益大局而自我牺牲呢?
如果正常的法治秩序不能够得到彰显,这一次的受损者会不会在下一次挥舞起“正义”的大棒,打向这一次的“正义者”呢?如此往复,谁还敢提出异议,谁还有安全感?
在一个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抵制注定只是姿态,根本的途径还在于“国货自强”。正是因为我们的国产奶粉三天两头出问题,洋奶粉才会大有市场,才会在国外都被疯狂抢购;正是因为一些国货的品质还不能超越日本,所以日货才有市场。不知道,在“抵制日货”的同时,我们的工商界是否在理性地思考这个问题,我们的科研人员是否在理性地思考这个问题。
爱国需要理性,“抵制日货”本身也是理性的,但一旦走向极端,越过合理边界,就不理性了。我想说的是,在法治的语境下,我尊重你“抵制日货”的权利,但也请你尊重我使用日货的权利;我尊重你焚烧自己日系车的权利,也请你尊重我自由通行的权利;我尊重你爱国的激愤,也请你尊重我冷静的理性,我们的一切都应该在法制的轨道内进行,这样才能真正显示我们的力量、我们的大国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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