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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周报:个税改革请走最直接路径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3日 06:35  时代周报

  3月2日,国务院正式开会讨论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之前几日,温家宝总理在与网友交流时就已透露,“我们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薪酬的起征点”,并表示这是实现收入公平最直接也是最简便的方法。总理的这一明确表态,否定了之前一些政府人士“个税起征点保持2000元不变”的说法。

  在当下物价轮番上涨,中低收入群体生活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减少中低收入群体的个税负担,已成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的迫切需要。而大幅上调个税起征点,则是个税改革最直接最简便的路径。尽管减轻税赋,调节收入分配,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并非调高个税起征点就能解决,但当务之急是先走出这最简单的一步,让老百姓得到一点看得见的实惠。

  先说大幅上调个税起征点的必要性。个税是舶来品,本来是作为一种调节过高收入,平衡国民收入分配的手段移植过来的,而今已由橘变枳。根据财政部的统计,在1980年开征个税的时候,起征点是800元,相当于当时职工平均月工资水平的12.6倍。而如今起征点是2000元,但2010年的全国职工年平均月工资已经达到了2200元,这也就意味着,即使工资水平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也要缴纳至少5%的个税,如此低的个税起征点,老百姓自然有怨言。

  个税征收必须基于一条基本的原则:不能占用纳税人维持基本生活的支出,个税绝不能成为工薪税、平民税甚至是穷人税。否则,个税就不再是调节过高收入、平衡收入分配的手段,而仅仅是各级政府财税收入的滚滚财源。

  对此,可以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做一些横向的比较。

  美国的个税计算可谓锱铢必较,根据申报人具体情况,家庭负担的不同可以获得多项减免税,负担重、中低收入的老百姓要交的税非常少。根据奥巴马宣布的一项计划,2011年税收中的80%,将由年收入逾100万美元的家庭负担。美国的税收政策是:占美国总人口约2%的,年收入逾100万美元的百万富翁们纳税,包括中产在内的98%的中低收入者免税,以缩小美国的贫富差别。

  在英国,根据最新的英国税务海关总署的所得税收入报告,1%的高收入人群将缴纳个税总额的四分之一。而在中国香港,如果是一个结婚有孩子的家庭,年收入在30万以下的,基本上不用交税。均富会计师行税务专家詹姆士就曾表示:“香港纳税人数只占人口的5%。”

  在当下通胀压力增加,内需不足的形势下,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已渐成共识,但也有其它声音。

  被公众热议的一个的说法来自于财政部发言人,说提高个税起征点,困难群体和低收入者不仅不能得益,反而成为利益受到影响的主要群体。“个税主要用于补助弱势群体等,如果扣除额提高过多,高收入者缴税大量减少,国家财政收入也就减少,国家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以及社保、教育、医疗等支出也都会受影响。”

  此论违背最基本的算术常识,有心者做了个计算:起征点为3000元时,假设高收入人群为平均月入5万元,低收入人群平均月入5000元。起征点为5000元时,假设高收入者平均月入5万元,低收入人群平均月入6000元。如果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高收入者平均税负减少2.76%,低收入者平均税负减少50%。起征点5000元,高收入者平均税负减少8.28%,低收入者平均税负减少93.75%。另外,低收入者在总税负的缴纳比例将从65%减少到49%,直至31.7%左右。

  总有一种忽悠名叫“搞复杂”。我们承认,调节收入分配不公不能全靠征收个税解决,仅仅调整个税起征点,可能作用也有限,但是,如果连个税起征点也不调整,又何谈最基本的公平?如果连最简单最直接的一步都迈不出去,又何谈进一步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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