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20日22:56 泽平宏观

  宏观任泽平、宋双杰点评上海国企员工持股首批试点方案出台【上海充当混改排头兵,地方混改破冰突破】

  事件:

  2017年1月,上海市国资委、财政局、金融办、证监局联合印发《关于本市地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首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上海市将遴选5-10家企业开展首批试点。

  点评:

  1)上海混改再迈进,前沿地区继续突破。试点方案的推出意味着上海市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加速推进,在原有国企改革基础上,继续深化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据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徐善长表示,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的过程中,一是要完善治理,二是强化激励,包括聘任的经理人员的薪酬待遇问题,职工持股问题等等一些激励措施都要充分考虑。

  2)上海是国企改革的排头兵,上海的国企改革步伐一直走在前沿。2013年12月17日,上海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即“上海国企改革20条”,在全国率先启动新一轮国企改革。2014年以来,上海通过并购重组、资产注入、整体上市等方式进行改革的国企数量众多,通过核心或整体上市来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混改,并加强国企和自贸区的联动,优化国资布局,推动产业调整。

  3)本次方案试点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主业应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竞争类企业;股权结构合理,非公有资本股东所持股份原则上不低于10%,且公司董事会中有非公有资本股东推荐的董事;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健全,董事会运作规范高效;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90%以上应来源于其所在出资监管机构一级企业的外部市场。

  4)本次方案明确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明确试点企业需营业收入和利润90%以上来源于所在企业集团外部市场,表明对试点企业的要求严格,必须做到真正的市场化。这将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的纵深发展,为未来国企不断深化创新改革开辟新的途径。

责任编辑:陈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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