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纪检部门应对高额的医药会议费用保持警惕,药企对医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资助行为只能指向医院,而不能指向某个具体的医生。否则,就可以被视为商业贿赂。
不断发酵的葛兰素史克案,掀开了医药企业行贿的灰色路径,据报道,国内很多药企为做大医院市场,常常以举办或赞助学术会议的形式推广药品,药企的会议费支出因此大幅增长。以知名上市公司中新药业为例,该公司2012年会议费支出高达4.7亿元,这一数字甚至比该公司当年4.4亿元的净利润还要高。
以学术会议的方式做药品推广,是跨国药企引入中国的营销策略。这种相对隐蔽的做法,正逐渐取代传统的处方药“暗扣”模式。不断上涨的会议费,增加了药企的成本,直接推高了药价。
据媒体报道,一些医药会议通常开得很奢侈,几千人参加的会议常常需要投入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费用。这些钱都是由各家医药公司摊派和赞助,他们的目的无非是打点关系和推介产品,但这些高昂的营销成本,最终都被转嫁到了消费者的头上。
由此可见,要想改变药价普遍偏高的现状,一个非常现实的途径是,先出重拳治理药企会议费乱象。既然各种名目的医药会议已成推高药企营销成本的主要推手,而且常常与直接或间接的商业贿赂有关,有关各方就应尽快采取措施,对会议费乱象进行清理和整顿。做好这项工作,才能切实减轻消费者的医药费负担。
医药费乱象如何治理?
首先,医药企业的会议费支出应接受监督。依照医药行业的《药品推广行为准则》,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者或代理人,不允许向医疗机构或医疗工作人员提供不正当的财务或其他利益。但这一准则并没有得到很好地推广和执行,一些药企已经将会议费当成了变相行贿的手段,这种趋势应该引起主管部门的重视。
其次,治理医药会议费乱象,也需要从参会者入手。中新药业4.7亿元的会议费,以每人5000元的标准计算,可供9.4万人参加会议;2012年仅A股市场68家上市药企披露的会议费金额,就高达30亿元。无论是科研机构还是医院,对当前的医药会议费乱象都负有责任,整顿乱象相关部门尽快完善制度。
此外,纪检部门,应对高额的医药会议费用保持警惕,这里边或许就存在腐败的线索。按照《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以法人名义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职能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接受捐赠资助”。所以,药企对医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资助行为只能指向医院,而不能绕开医院指向某个具体的医生。否则,就可以被视为商业贿赂。
导致药价虚高的原因有很多,药企营销成本偏高无疑是非常关键的一个因素。理顺这两者的关系之后,各方共同努力整顿医药会议费乱象,压缩不合理的营销费用,挤掉隐藏在会议费中的腐败,才有可能砍掉一部分虚高的药价。
(原标题:欲降药价先治“会议费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