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12日电(记者 韩冰)最近,中国依法查处多家跨国企业,引起一些外媒议论,美国《华盛顿邮报》指称这是因为“中国当局要试图转移民众对食品和药品安全问题注意力”。这种臆测无视跨国公司在华违法的基本事实,这种“替罪羊”心态更无益于跨国公司自身纠错和在中国的健康发展。
了解事实的人都知道,被查的跨国公司,违法行为证据确凿,无论在哪个国家都必将受到严惩。被查处的公司对受罚结果都无异议,也说明中方调查的严肃性不容置疑。
以国际医药巨头葛兰素史克案为例。经中国警方调查,其中国分公司为扩大药品销售渠道,把旅行社当成“黑金池”,通过种种手段,向政府官员、医药协会和医生等大肆行贿,“黑金”行为最终将该公司药价推高近三成。在大量证据面前,葛兰素史克公司总部不得不承认触犯了中国法律。
再比如,多美滋、美赞臣等多家乳粉企业日前因涉嫌在中国实行价格垄断,被处以6.7亿元的巨额罚款。中国发改委在公布处罚结果前,通过连日深入调查,发现相关企业对包括经销商在内的下游经营者,采取了合同约定、直接或变相罚款、限制或停止供货等多种约束性措施,从而达到限定商品最低价格的效果。罚单出来后,受罚企业都表示接受,并称要加强守法意识,更加尊重中国法律。
跨国公司之所以受罚,决不是所谓中国要找“替罪羊”,如果不是这些公司贪图暴利,钻中国法律漏洞昏了头,就不会受到现在这样的制裁。这些违法行为如果发生在其他国家,同样逃脱不了惩罚的下场。2012年,葛兰素史克就因对抗抑郁药物的不当营销以及未能提供有关糖尿病药物的安全数据,不得不同意向美国司法部支付30亿美元罚金。
应当强调的是,中国之所以频频查处跨国公司,矛头并非针对企业本身,而是向商业腐败和市场垄断等不正之风开战,并非个别不愿透露姓名的美国商界领袖所抱怨的那样,是拿跨国公司出气。在乳业反垄断案中,广州合生元等中国公司不也同样因违法行为而受到惩罚吗?可见无论是外企还是中企,违法就必须付出代价。
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法律法规在逐渐完善,但“有法不依”的现象时有发生,“潜规则”也常比明规则管用。对跨国公司的查处,是给中外企业都提了一个醒:从长远看,中国的市场秩序会越来越公平、规范、干净,若要在中国市场长远发展,必须“在乡随良俗”,挑战中国法律、走灰色发财捷径的梦该醒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