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红旭[微博]
近日,关于房产税的消息频传。媒体由接近住建部的消息人士处了解到,目前由住建部牵头,国税总局以及财政部相关人士组成了专门机构,对房产税试点扩容及全面开征做相关调研准备;作为地方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今年极大可能推出第二批房产税试点城市,具体思路会是缓步慢走。
这些消息靠谱吗?笔者认为,今年房产税试点城市扩容的可能性确实较高。原因有二。
其一,今年2月出台的国五条中明确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这是2011年1月上海和重庆开始试点后,国家层面首次明确表示要扩容。政策信号已经发出,相关部门组织调研及前期准备工作,应属正常之举。
其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主要有三种功用。一是完善财税制度,房产税属地方税种,能增加地方财政实力,匹配事权。二是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三是可引导购房者理性选择居住面积适当的住房,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同时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进而有助于稳定房价。
前两种功用,属长期考量因素,而抑制不合理需求,具有一定的短期性。比如,2011年1月,一线城市房价高涨,那时上海和重庆推出房产税试点,就暗含抑制房价的考虑。而相似的是,今年以来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房价再度大涨。所以此时推出第二批房产税试点城市,在时机选择上具有一定合理性。
至于房产税全面开征时间,有些专家分析称,会在2014年、2015年。笔者觉得没这么快。2003年起,就开始在北京等六省市进行房产税试点空转(模拟征收),2007年增至10个省市,直到2011年1月份才推出第一批城市实转。从2011年至今已有两年多了,但第二批城市迟迟没有露面。进度如此之慢,说明房产税非常复杂,涉及利益群体大,且社会上不乏反对和质疑声。在很多问题解决之前,在积累足够多的经验之前,房产税不可能在全国全面铺开。
房产税试点需要时间。这不仅涉及相关税率、税基的最终确定,还包括全国住房信息联网等外部条件。另外,当年上海和重庆开征的依据是: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改革试点,具体征收办法由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制定。
如果未来面向全国普征房产税,则不太可能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决定,而会走人大审批、立法的流程。这个流程将比较长,甚至可能参照2007年出台《物权法》的做法,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综上所述,无论2014年还是2015年,全国普征房产税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据报道,此前备受瞩目的杭州版房产税试点方案原计划5月初推出,流传的试点方案参考上海模式:人均免税面积60平方米,人均60平方米以上的普宅4%。、豪宅8%。,家庭第二套起征,存量免征。该方案住建部也有知晓。但因种种原因,杭州版房产税试点方案推后暂缓。原因是,对于房产税多大范围征收、如何征收,各方尚有争议。
这也反映了地方政府的微妙心态。国五条提出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但地方政府对此并不热心。一方面,房产税是地方税,开征房产税后,这一税收将进入地方财政,看似对地方有利。但另一方面,房地产开发可以为地方政府创造GDP及财政收入,鉴于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税收这两项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体,地方政府不希望出现任何新增因素导致楼市出现大幅降温。既如此,地方政府就要衡量开征房产税后的利弊得失。显而易见,因开征房产税导致楼市降温,其损失超过这点新增税收,所以绝大部分地方政府没有意愿和驱动力主动要求进行试点。
有观点认为房产税开征后将刺破房价泡沫。房产税有助于抑制多套房需求,有利于稳定房价。但要说刺破房价泡沫,则有些夸大其功用。影响房价走向的因素非常多,税收只是其中之一,而房产税只是一个税种。上海和重庆试点两年多,已被证明并无奇效。况且,国外经验一大堆,比如美国和我国香港地区都有此税,但两地房价未因开征房产税而暴跌。更何况,未来我国房产税的设计方案,会对居民首套房免征,或对基本住房免征,税收力度将明显小于美国。奢望单靠房产税一招致高房价于死命,失之滑稽。
(作者系房地产研究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