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广药庭战谁的红罐

2013年05月16日 00:59  北京商报 微博

  北京商报讯(记者 金晓岩)冲冠一怒为“红颜”。继商标权、广告语之争后,广药与加多宝迎来了第三次诉讼战:红罐归属。而红罐之争,也是双方最为看重的。

  昨日,广药、加多宝凉茶红罐装潢权诉讼官司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它将决定红罐到底归谁。由于双方互为原告和被告,因此都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对方停止使用红罐包装,停止生产、销售红罐凉茶等。此外,加多宝的索赔金额为3096万元,而广药的索赔金额为1.5亿元。

  在8时30分,广东省高院的大门就被前来旁听案件的人员挤得水泄不通。9时一开庭,现场便充满了火药味。诉讼双方就多个争议焦点展开唇枪舌剑,以致审判长不得不提醒双方代理人,尽量不要使用攻击性语言。

  法庭归纳了本案的四个争议焦点:涉案商品是什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是什么?涉案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归谁所有?涉案商品特有包装装潢能否与王老吉[微博]商标或加多宝公司相分离,到底谁构成侵权?经济损失如何计算?广药方面坚称,“王老吉”商标及“王老吉凉茶”商品名称的所有权自始至终归属广药集团。虽然包装与装潢的使用的确是不可缺少的因素,但商标许可期间,加多宝的身份只是代工者、受托加工方,不是法律意义的制造者和装潢的使用者。并且,红色色调是1995年广药授权香港鸿道公司生产王老吉凉茶时已经指定的罐体颜色。广药在申辩的过程中强调,“要求赔偿1.5亿元也是根据产品销量和利润率计算的”。

  对此,加多宝针锋相对地表示,除了商标应与商品装潢权分离的说法外,加多宝称在当时市面上凉茶还是清爽绿色包装时,鸿道公司打破消费者对红色象征警示、上火的思想束缚,首度开启用红色设计商品颜色,并当庭出示了1995年签订商标授权协议时,规定双方不得使用同样包装设计的文件。对于索赔金额问题,加多宝则认为是根据广药业绩报,按照王老吉实际利润索赔3096万元,并没有王老吉对外宣称所谓的200亿元销售额。

  长达10多个小时的案件审理,最终当庭并没有宣布审判结果。按照法律程序,一审在立案后6个月左右时间后会出判决结果,如果双方不服,还可以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上诉,在立案后3个月会有最终审判结果。

  业内人士表示,争夺“红罐”的背后是消费人群和市场机会流失的隐患。因为失去红罐对任何一方的打击都是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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