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长春天然气价格上涨是个案

2013年04月07日 14:10  长江商报 微博

  长江商报消息 在国家发改委明确辟谣称近期国内天然气价格不会上涨后,长春市随即宣布自4月1日起上调天然气价格,且涨幅高达40%,似乎是有意不给发改委“面子”。

  回顾梳理整个事件,发改委从担忧民生稳定民生的角度出发,明确发声本是出于好意,然而由于没有解释清楚天然气价格管理机制,甚至“忘了”还有不少城市有天然气的涨价“欠账”未补,导致出现如此尴尬局面。长春市发改委此后急于澄清,称涨价事件与发改委辟谣不是一回事,甚至强调是“个案”,也并未切中要害,仍让人感觉似雾里看花。

  要厘清这其中缘由,就要先弄清国内天然气定价机制。目前国内大部分地区的天然气价格由出厂价、管道输送价格、城市输配价格三个部分组成。出厂价和管输价格由政府决定,而终端消费价格由地方物价部门经过听证后决定。也就是说,地方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由地方物价部门通过听证决定,国家发改委管不着。但是一般地方物价部门召开听证会进行价格调整的前提是,国家发改委上调了天然气的出厂价或是管输价。

  既然如此,又何来发改委辟谣不涨价和长春的“逆势”涨价呢?3月下旬一则“近期天然气价格将大幅上涨”的消息迅速传开,多地甚至出现老百姓排队抢气的情况。

  结合当前的定价机制,这则辟谣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地方调价不是随便就能调,要召开听证会,老百姓会提前知道;第二,即使要开听证会也没那么容易,必须要首先上调上游价格,但由于此事关系千家万户,发改委会十分慎重,因此现在上调上游价格还是“没影儿”的事。

  不过,可能发改委忘记了,在2010年6月上调天然气出厂价后,很多城市并没有应声而涨。以本次长春天然气涨价为例,直到今年2月25日才召开听证会,并最终确定4月1日上调价格。另据媒体报道,天津、南通等地计划于4月9日召开听证会,拟上调天然气价格0.33元/立方米和0.20元/立方米。也就是说,这一轮价格的上涨是“迟来的涨价”,长春涨价也并非“个案”。当然,在消费者看来,并没有差别,均意味着自己的用气成本将上升。

  面对涨价,消费者不淡定在所难免,但有关部门还是淡定些吧。

  4月3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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