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提出“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预示着中国今后社会建设的一个主基调,即逐步打破各种人为限定、画地为牢的“先天性不公平”,比如因身份、地域、所有制差别而形成的基本社会福利的不均等,提高公共服务的共享水平。
此次“两会”,这一点被广泛提及。人民网[微博]的“两会热点调查”,主张废除“养老金双轨制”的网友占比达98%,实现“养老公平”已成普遍诉求。
过去十年中国在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着力甚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各项养老保险参保达到7.9亿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04年人均每月700元提高到目前的1721元。但为什么“养老公平”呼声越来越强烈?
一言以蔽之,是今天人民群众对公平的需要程度和对不公平的敏感程度大大提高了。和这种变化相比,现有养老体系中“四轨并行”(吃财政饭者、吃企业饭者、城市无单位者、农村居民)的碎片化现实亟待改变。“四轨”中,机关或事业单位的职工养老金由国家全额拨款,以员工实际收入为基数,随工资和工龄增长而增加;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由企业、职工共同负担。公务员不用缴纳养老保险却能领取高出企业人员几倍的退休金,而第一代农民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者仅占少数,且保障水平很低。
昨天《人民日报》就此展开讨论,人们大多认为,“养老金双轨制”负面影响非常大,应确保公务员和企业职工在养老金的缴纳、享受上实行相同的政策;也有认为,把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养老待遇一夜之间大幅降下来,一下子将职工养老金提高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水平,都不太现实;还有的认为,可在目前“双轨制”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并轨,走向统一,既要将低的拉上去,又不把高的降下来。
显然,“养老公平”已到了要顶层整体设计的历史性关头。公务员、事业单位养老金的改革,企业职工养老金的账户管理,以及城市无单位者和农村居民的养老制度等等,都须统筹规划,嵌入到同一个大方案中。养老公平不仅是一种关乎稳定的社会属性,也是一种关乎发展的经济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