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了《社会保障绿皮书》和《中国社会保障收入再分配状况调查》。调查显示,近40%的人认为养老金过少,甚至不能满足生活需要,月养老金低于2615元平均水平的占到总人数的77.3%。
1992年,中国开始养老保险改革,企业职工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在工作期间按一定标准每月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而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实行由财政统一支付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养老双轨制由此正式出现并延续至今。
养老双轨制引起诸多争议,并非因双轨的不同,而是因为双轨制所带来的不公之处主要有二,一为同等学历、同等职务、同等技能、同等职称的人,因退休时的单位性质不同,而造成享受的养老待遇有了极大差距,这本就不符合公平原则;二为企业职工每月拿出收入的28%缴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用或极少缴费,退休后的待遇却是天上地下,而每月缴费的企业职工反而是地下的那一群。养老双轨制是建立在侵害纳税人利益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其被指责为“劫贫济富”。
双轨之间的待遇差距究竟有多大?根据中国社科院本次调查显示,以福建厦门为例,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中,75.4%的老人养老金在2000元以内,甚至低至200元,仅有1位老人的养老金高于4000元;而92.3%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老人领取的养老金高于4000元,并且无一低于2000元———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最低”养老金是大部分企业职工“最高”养老金的两倍不止。且调查人员特别说明,厦门市养老金总体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事实上全国的养老金双轨制或许更甚于厦门市。看着这样的待遇差距,也就不难明白,为什么调查显示城镇居民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与者公平感最差,分别有48.1%和42.4%的人认为自己领取的养老金与周围人相比不公平,而80%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者却认为这样的养老制度是公平的。
养老双轨制的影响,并不只是加大了贫富悬殊与社会分化,亦对整个经济社会的就业平衡和人才的合理流动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影响。近年来从未停歇的“公务员热”正显示了对包括养老待遇差异在内的隐性福利的追求,这种不公的待遇差别已经扭曲了各类人才的职业取向,近日北京大学生为当城管拒外企、国企,正是这种社会现象的一个缩影。这种制度性因素导致的人才流向倾斜,对私人部门造成了挤压,社会经济的发展亦随之扭曲。
政府并非没有为弥补双轨制的不公作出努力,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了7连调,但7次连调的总和,尚不足机关事业单位一次调整的幅度,最终导致差距越来越大。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我国企业职工平均养老金替代率(劳动者退休时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为45%,而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替代率高达80%-90%。
即使再怎么努力弥补双轨之间的差距,至多不过是治标,废除养老双轨制方为治本之道,实行全国统一的养老统筹制度是消除养老不公的必要条件。养老制度并轨改革触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利益,前路难行却不可一拖再拖,这是大势所趋亦是民意所在,今年两会前夕,人民网[微博]的“十大热点问题调查”显示,98%网民赞成废除养老双轨制。2012年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明文规定“十二五”要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其如2009年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试点却无疾而终,不如采纳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建议,不再试点直接启动全国改革,以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方式过渡,彻底结束这一不公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