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 袁呈彦
《中国经济网》9日披露,贵州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初审通过后,遭到了山西汾酒、河南杜康等多家白酒企业的强烈反对,并引发了一场舆论论战和厮杀。
据报道,五粮液副总唐桥表示,“国酒”应该是针对酒的品种而言的,“把‘国酒’给予一个企业或者一个产品都是不恰当的。”
实际上,白酒行业对“国”字号皆有偏好,西凤今年提出了“国典凤香”的商标注册申请,仍在受理查询期;今年6月,五粮液推出了高端白酒品牌国五液。目前打着“国”字号的白酒品牌不下二三十个。
这场国酒脸谱之争,就是一场关乎利益的纷争。对贵州茅台的国酒脸谱申请和市场的过度过激反应,笔者持如下几点看法:
一、早在2010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就出台了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其中明确指出,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的,可不予以审批。
二、任何白酒企业企图注册成为“国酒”商标,都有悖于国家法律法规,从而会对整个行业带来不利影响,国内杰出的酒企业很多,茅台只是其中代表之一,如果获批,对其他酒类和厂家显失公平、公允,企业应依靠自身的综合实力赢得市场的认同,赢得消费者的口碑。
三、如果茅台注册成功,“国酒”就成为茅台特有的脸谱,那是不是意味着今后也将有“国烟”、“国茶”、“国面包”、“国牛奶”?
四、我们的高端白酒要走出去,不要窝里横,窝里斗,互相蚕食有限的蛋糕。既然茅台以120亿美元的品牌价值成为全球第四大奢侈品牌,为什么不开疆拓土,多多赚取外汇,而总是在家里兄弟阋于墙,做一些互挖墙脚的事呢?五粮液、汾酒、泸州老窖等高端酒厂家,也应积极在世界各地去抢占市场份额,把我国的酒文化推介出去,把民族品牌打出去,在国际市场上实现商品的增值,促进企业的扩张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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