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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问个税修正案 专家认为仍没改变一刀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1日 08:14  南方都市报

  专家认为仍没改变“一刀切”,对收入较高工薪收入者的税负增加“感到意外”

  作者:杨章怀 张艳芬 陈万如 原创   手机看新闻 全国订报编辑此文

  摘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昨日就修正案(草案)的“答记者问”中透露,此次上调个税免征额考虑了纳税人家庭负担,但专家认为,在征税环节仍没有改变“一刀切”的分类税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昨日就修正案(草案)的“答记者问”中透露,此次上调个税免征额考虑了纳税人家庭负担,但专家认为,在征税环节仍没有改变“一刀切”的分类税制。此外,专家对我国对收入较高工薪收入者的税负增加“感到意外”。南都记者通过大家普遍关心的主要问题,找专家进行一一解答。

  1问

  起征点为何定在3000元

  财政部负责人:草案拟将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3000元/月,既考虑了当前居民消费性支出情况,也考虑了今后几年居民消费性支出的增长情况。此前,许多专家学者以及网民认为,个税免征额应该上调至5000元。

  刘桓:个税免征额调整至3000元是“折中的方案”,“个人免征额的调整要根据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情况和百姓的负担情况而逐步提高。”“如果免征额太高,导致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锐减。个税免征额调至3000元,仍然有个别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出现减少,但可通过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财政补贴等方式来弥补。

  杨卫华:若按此方式计算,2010年度广州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已达到2084.33元/月,按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1.93人计算,广州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4022元,若再考虑10%的平均增长,广州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月消费支出约为4424元,比草案中减除费用标准超过接近50%。

  2问

  是否考虑了纳税人家庭负担

  财政部负责人表示,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在确定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时,已经考虑了纳税人家庭负担因素。比如,此次调整减除费用标准,就是按照每一就业者供养1.93人,测算就业者负担的平均费用支出水平。

  王朝才:财政部、国税总局的说法是,此次上调个税免征额从2000元到3000元时,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等因素。从这次个税改革中,在征收个税环节,仍是现有的分类税制,也就是说,收入相同的工薪族,不管其家庭负担有多重,都是缴相同的税额,实行“一刀切”。

  林江:欧美等国家缴纳个税有两种方式:公民可自由选择以个人为单位缴纳或以家庭(夫妻双方)为单位缴纳。国税总局的回答存在偷换概念之嫌,因为“1.93人”与“3000元起征点”看不出任何相联逻辑关系,按照这样的家庭平均数来得出结论意义不大,有的家庭有老人,有的家庭有病人,有的家庭有一方是失业人士,我觉得这是“被平均”。

  杨卫华:在新方案下,若两对夫妇中收入相等,扣除个税数额一样,但一对夫妇要供养四个老人,而另一对则无需供养老人,显然个税对家庭影响不一样。从公平角度来说,以家庭为单位更合理。进一步改革还要朝这个方向努力,不能因为征管麻烦就不做。

  3问

  起征点各地为何不区别对待

  财政部、国税总局负责人介绍,在全国实行统一的减除费用标准,主要考虑:减除费用标准是按照社会平均消费支出情况确定的,总体上反映了全国各类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收入水平。就部分富裕地区而言,可能物价指数较高,但居民收入水平也较高,负担能力相对较强,实行统一的减除费用标准,有利于体现税收量能负担原则。同时,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实行统一的减除费用标准,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引导优秀人才向中西部地区流动,避免税源在地区间的非正常转移,有利于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采用全国统一的减除费用标准,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杨志勇:财政部上述观点有一定的道理。我国之所以选择全国统一的免征额扣除标准,是因为防止某些人通过在个税免征额低地方工作,再想办法通过收入高的地方来发工资。“这些办法很多,比如挂靠免征额高地方的公司下面,或者注册外地的公司在免征额低的地方办公等避税行为。”这种避税方法在国际中也存在。杨志勇还介绍,国家对个税统一免征额,就高不就低,也是体现对落后地区工薪族的照顾。

  林江:财税部门这个回答显得避重就轻。我完全看不明白为什么统一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俗称“起征点”)利于引导优秀人才向中西部地区流动。相反,东部发达地区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的优质条件很可能吸引西部的人前来定居发展,如果收入上升到一定层次,纳税人会相对忽略缴税的因素,更多地考虑发达地区所带来的种种好处,比如公共服务、良好的教育条件等。

  杨卫华:我国不同地区收入差别巨大的情况下,这一点值得商榷。按广州的实际情况,对广州居民来说就是征了过头税,并没体现量能负担原则。在全国实行统一的减除费用标准是现阶段不得已的方式,可以理解。真要吸引人才往西部流动,不如按当地实际消费性支出水平降低个税扣除标准,然后将其与其他地区个税扣除标准间的税收差额以财政补贴的形式返还给由东部流动到西部的人才,做加法比做减法的效果好。

  现阶段完全可以根据各地的物价水平制定个税方案,解放后,全国范围内就是按照工资水平高低进行分类,分成一类区、二类区,为什么现在就做不到呢?

  4问

  起征点为何不与CPI挂钩

  此前,许多专家学者建议个税免征额与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相挂钩,使居民的税负不随物价上涨而加重负担。而此次的个税修改中,没有听取这种建议。

  王朝才:一般来说,就《个人所得税法》本身而言,它是一部法律,具有严肃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从世界范围中看,法律本身鲜有指数化的规定。“工资上涨或物价上涨了,个税免征额扣除标准可以调整,无非是经过法律程序而已”。

  林江:个税起征点与C P I挂钩,是建立在国家下放税权至省级的前提下的,否则,单是广东省的个税起征点与C PI挂钩都不现实,因为东西部城市和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而如果像西藏、新疆那些欠发达省份的个税起征点与全国平均C PI挂钩就更不现实了。

  5问

  45%税率范围为何扩大

  草案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在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减轻的同时,草案还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将现行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了最高级别——— 税率为45%,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杨志勇:许多专家都反对增加对工薪高收入者征收45%的个税税率。我国某些地方因税率高,与香港等周边城市没有竞争优势,使人才流失。“30年前,10万元是天文数字,现在物价翻了几十倍,最高税率是10万元的月应纳税所得额应上调至20万元。

  -->    刘桓:增加工薪高收入者的税负是意料之外。“特别有钱的人不是靠工资收入,凡是靠工薪收入的其收入也不是很高”。45%的税率在世界范围来说是偏高的,也给别的国家攻击我们的口实。他认为,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可以用其他办法。

  林江:扩大到8 .3万就要缴45%,表面上意味着“劫富济贫”,事实上,中央集权下的个税征收制度,偷税漏税现象严重,不少相对有钱的人原来就没有缴足个税、甚至没有缴个税,这个45%的起点扩大只是“表面上”看上去“劫富济贫”,实际还是要看个税征缴的执行力度。如果公众忽略诸多隐形因素,很难看清其中缘由。

  杨卫华:现在的七级税率制,低收入者累进的速度快,很快就到了第4级25%的税率,高收入者累进得慢“。最高一级45%的税率过高,容易让高收入者产生逃税心理。只要加强税收征管,把最高一级税率定为40%,国家的税收依然会增加。

  6问

  如何听取更多的民意

  此次修改个税,能否效仿2005年一样召开立法听证会,听取各阶层的民意呢?

  刘桓:个税改革的方案需要拿出来让大家讨论,因为这是全国性的立法,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百姓应该有充分的发言权,因此可以沿用2005年召开听证会的方式,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充分听取民意,使修改个税的做法得到更多人的理解和支持。从国家层面上,还要让公众知道个税改革的长远目标和终极目标,需要有个时间表和路线图,个税改革走到哪一步,哪有障碍,都要让百姓知情,以获得公众对改革的支持。

  南都记者 杨章怀 张艳芬 陈万如 实习生文早 黄广生

  热议

  王福重 经济学家:为什么个税起征点只提到3000,因为这玩意,无伤大雅,有没有都行。全民讨论可以,代表也可慷慨陈词,做忧国忧民状。几年提高一点,百姓就会欢呼政府英明一次,一直欢呼下去,提的太高,戏就没法演了,更要命的是,没有了个税,就得讨论减少那些大税了,如增值税。别忘记了,咱得靠起征点为掩护增税呢。

  马光远 经济学家:本次个税改革,仍然采用了小老太太走路的做法。小修小补,算不上全面意义上的改革,让利的空间非常小,制度改进的意义也非常小:1、起征点3000依旧过低,也没有考虑未来通胀;2、从9级税率到7级,和挤牙膏一样,其实可以一步到4级或5级;3、最高税率45%应该降至30%;4、没有考虑家庭具体负担。

  叶青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有调查显示,70%的人觉得3000元的个税起征点还比较低。此前有代表委员还联合发起议案、提案,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到5000元。希望财政部体察民情,让税于民,缩小贫富差距。减税以拉动内需也是趋势。

  阮修星 中华工商时报记者:从1981年至今,个税起征点由800元/月上调至3000元/月,增幅为2.75倍;而近30年来,城镇人均年收入由1981年的491.90增至2010年的19109元,增了近38倍。如此计算,个税起征点应该调到30000元/月,才不至于加重人民的负担。

  网友光腚撵狼:个税起征调到3000,人社部放豪言五年后工资翻番,这是好事还是坏事,涨工资固然是好事,我也想交个税,爱交多少交多少,CPI一直破5,只怕五年后,所有物价涨的没底,低收入家庭生活日益拮据,幸福在哪里?去他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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