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28日08:39 一财网

  营业税改增值税(营改增)全面推开一年后到底带来哪些变化?

  陈益刊

  近日,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胡怡建教授团队在经过数据分析、企业调研和专家座谈,公布了《中国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一周年评估报告》(下称《报告》),内容主要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意义、减税效果、经济效应和政策完善。

  胡怡建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这应该是全国首份针对全面推开营改增的第三方评估报告。《报告》亮点是从改制和减税角度更重视消除产业链重复征税,减轻产业链税负。并分析揭示了金融业和建筑业税负变化特征,以及减税地区和行业特征及原因。

  根据《报告》,营改增全面推开一周年减税达7000亿元,完成减税预期目标,成为实施减轻税费负担最为重要的政策措施。并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产业结构优化、新旧动能转换,释放企业“双创”活力。比如经测算全面实施营改增第一年对经济增长净影响为0.892%。胡怡建解释,这意味着在其他因素不变的前提下,理论上全面实施营改增第一年可以影响当年经济增长约0.9个百分点。

  形成良性沿产业链减税势头

  去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最后四大行业,至此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实现了货物和服务业全覆盖。

  这项改革涉及近1600万户企业纳税人、1000万自然人纳税人和超过2万亿元税收收入,是近年来我国最大的一次税制改革。改革目的之一在于消除营业税存在的重复征税,从而降低企业负担。

  从政策实施的效果来看,这一目的已经达到,减负效果明显。

  《报告》称,从全面实施营改增一年实践看,通过行业、企业内部减税和上下游环节税收抵扣机制,2016年实现包括试点企业减税和下游企业取得增值税发票增加抵扣减税,合计减税5736亿元,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减税更是达7000亿元,完成了全面实施营改增预期目标。减税额增加明显,2015年营改增减税规模约2600多亿元。

  无论是从企业减税户数还是行业减负率来看,营改增一周年后减负面扩大明显。

  《报告》称,从企业减税户看:从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底,四大行业中减税或者税收持平企业占98.7%,税负增加企业占比下降到1.3%。从年度减负变化看:全面推开营改增后企业减负率在一次性较大幅度上升后呈继续和逐步提升趋势。从行业减负率看: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原3+7行业和新纳入的四大行业实现了全面减税,试点行业直接减税合计4581亿元,减负率高达22.85%。

  胡怡建表示,全面实施营改增不但试点企业减税效果明显,试点企业为原增值税纳税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使原增值税企业分享了试点企业减税的外溢效应。全面实施营改增改在服务业,减税利益惠及工商业,产业链减税更为明显,但行业和地区差异较大。这也拓展了我们对营改增减税成效认识,从试点服务业拓展到整个产业链,有一个更为全面、深入、客观把握。

  《报告》数据显示,营改增一周年减税的6993亿元中,试点行业减税4581亿元,为下游行业间接减税2412亿元,试点行业减税效应外溢率为0.53。

  行业减税差异明显,比如增值电信业减负率最高(75.8%),而建筑业减负率较低,为3.50%,房地产业减负率为7.72%。这既有建筑业和房地产行业适用过渡期政策的老项目简易计税方法,分别适用增值税征收率为3%和5%,基本维持原营业税税负;也有产业链的因素,因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允许试点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下游企业抵扣减税。

  胡怡建表示,数据显示建筑业试点企业减税128.80亿元,而下游企业增加抵扣减税552.17亿元,外溢系数高达4.29,即下游企业减税是试点企业4.29倍,减税更多体现和反映在产业链。

  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企业规模等因素作用,各地区全面实施营改增所产生的影响和效果也存在明显差异,东部省市减税效果更加明显。

  《报告》显示,直接减税前5大省市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和浙江,直接减税合计2600.94亿元,占全国直接减税56.78%。间接减税前5大省市上海、山东、广东、北京和浙江,间接减税合计1001.76亿元,占全国间接减税41.53%。

  《报告》分析称,影响中国地区营改增减税程度主要有三大关键因素:一个地区的第三产业GDP占该地区总GDP的比重越高,则该地区的营改增直接减税效果越明显;地区间接减税额主要取决于该地区第三产业GDP水平,而与该地区第三产业GDP占总GDP的比重关系不大;某一地区第三产业GDP越大,第三产业GDP占该地区总GDP比重越高,则该地区的综合减税额越大。

  有助于提振当年经济增速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除了直接减税效应之外,还带来了包括诸如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就业增加,产业结构优化、层次提升、新旧动能转换,企业创新创业、资产重组,催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多重积极效应。

  此次《报告》为分析营改增宏观经济效应,构建了中国营改增CGE模型,用于分析营改增对中国有效资源配置、公平收入分配、激励投资就业和促进经济增长等主要宏观经济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和效果。

  营改增对经济增长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减税、消除重复征税来促进资源更有效配置来促进经济增长,营改增之后服务业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降低企业投资成本,同时建筑业与房地产业营改增之后,企业的不动产投资成本大大降低,进一步促进企业的投资行为,从而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

  《报告》基于模型测算预计,全面实施营改增第1年对经济增长净影响0.892%,第二年0.306%,第三年为0.079%。

  同样基于模型测算,《报告》称若全面实施营改增的作用完全发挥,会使中国物价总水平下降2.75%,刺激中国投资需求增长6.92%,使中国就业增长0.74%,使城镇居民平均收入水平增长1.50%,农村居民平均收入水平增长2.03%,并改善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分配状况,可以使得农村居民基尼系数下降0.596%,城镇居民基尼系数下降0.079%。

  《报告》称,一年来,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已取得改制、减税、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和税收治理能力提升等多方面成效,但现行处于过渡期增值税仍存在诸多有待破解的难点和需要克服的制度缺陷。下一步关键在于着力推进税制、体制和法制三大制度建设,以及三大制度配套改革。

  《报告》建议,继续简化税率结构,将三档基本税率向二档税率甚至单一基本税率简并,同时设有辅助调节税率。未来深化改革应全面清理过渡性减税、免税优惠政策措施,尽可能减少增值税减税免税政策安排。

  在体制建设方面,《报告》建议,在进一步厘清事权与财力划分基础上,加快建设地方税制体系。积极探索和选择作为支柱性税种增值税的中央与地方分享方式。

  《报告》认为,中国增值税扩围改革已经完成,增值税步入深化攻坚期,税率简并和立法将是下一步改革重点。为此,应加快增值税立法,协调改革与立法之间新关系,要在对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基础上,适时将其上升为法律。

责任编辑:孙剑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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