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审计署今日发布公告,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69万亿元。审计署审计科研所所长崔振龙表示,我国政府总负债率总体可控,低于国际通常使用的60%控制标准参考值,处偏低水平。
报告指出,地方债务约10.88万亿,较2010年底增加38679.54亿元,年均增长19.97%。对此,崔振龙认为,地方政府性债务增速近20%,远高于经济增长水平,需要警惕,部分地区债务率超过100%也是同样可以接受的。
此外,针对目前的债务规模,崔振龙提出四点建议:
1、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体系。在《预算法》中对政府举债行为进行明确,特别是地方性政府。
2、规范政府性债务。比如,负债规模、决策程序及制度。包括政府对借了债以后的管理。
3、强调政府对债务的责任,特别是行政首长。要把政府性债务考核列入政绩考核中去。
4、正确划分政府同市场的界限。不仅财税体制要配套改革,还要关注局部性风险,和建立相应的应对机制。
最后,崔振龙所长称,2020年以后,政府将会通过市场化举债;通过市场的约束规范政府的举债行为,才是最终要走的路。(骆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