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将对对执行楼市调控不力省级政府问责。
通知要求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理,以及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按照通知要求,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此外,在税收政策方面,除了加快推进房产税试点扩围外,通知还明确,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对此,中华工商时报副总编、南开大学国经所客座教授刘杉先生认为,房地产调控细则有操作价值,可以抑制投资性购房,起到“去杠杆化”作用,但货币增发速度问题不解决,房价预期就不会逆转。短期起到减少需求作用,如果接下来不能有效增加土地供应,则起不到房价回归作用。20%所得税率作用不大,市场火爆时,这部分税收或向买方转嫁,现在只是减少卖方利润,仍比炒股强。
刘杉表示,尽快开征房产税,且实行普遍征收。为避免老百姓增加负担,政府应该进行税务对冲,即减少消费环节附加税,让一般人在消费环节减少纳税,这样可以起到利用财产税均贫富作用。现在是穷人反对房产税,官员抵制房产税,说明房产税讨论不充分,需要立法机构广泛征求意见,并加快财政阳光化。
刘杉指出,就房地产调控而言,政府已经完全失信于民,现在唯一挽回颜面的办法是将投资者杀猪。这样一举两得,既可平息民愤,也可增加政府收入。办法两种,一是提高所得税率,现在是20%,以后还会再高;二是开征房产税,同时抑制房价上涨,让保有住房成本可能大于收益。政府现在正在朝这方向努力,投资者要小心。(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