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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磊:四省市自行发债个别细节暂不明晰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20日 19:26  新浪财经微博

  新浪财经讯 10月20日消息,针对财政部下午宣布,在上海、浙江、广东省和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一事,平安证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石磊对话新浪财经表示,该制度性变化是只是过渡形式,但个别细节仍不明晰,不能明确该债务使用中央政府信用或是地方政府信用。

  财政部今日发布《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的通知,通知决定将在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中指出,自行发债是指试点省(市)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发行本省(市)政府债券的发债机制。2011年试点省(市)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2011年政府债券期限分为3年和5年,期限结构为3年债券发行额和5年债券发行额分别占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的50%。

  石磊特别指出《办法》个别细节暂不明晰问题,《办法》使用“代办”字样而不是具有法律意义“担保”。原地方债是使用地方信用,地方代发是有国家“担保”,而该次文件使用“代办”,仍不明晰是否是使用国家信用。石磊对此次试点债信用理解为国家信用,他表示,这会对试点债发行有帮助。

  “地方债市火爆,此地方债会非常受追捧。”石磊补充道,“收益率暂不能确定,因为还未下达具体发行时间。”

  最后在选择试点地点问题上,他表示,选择在上海、浙江、广东省和深圳市做试点是因为发达地区财政情况比较好,对当地政府的信用担忧较小。(靓一 发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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