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岳运生:调节贫富不应是车船税功能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4日 16:19  中国广播网

  【事件】关于车船税税法草案的讨论越来越热闹了。一个争论的热点,是其“调节贫富”的功能。

  中广网北京11月4日消息 按照财政部官员的说法,车船税计税的依据理论上应是车船的评估价值,草案采取按排气量征收只是为了方便征管。更有人大代表说,30万元的红旗和70万元的奥迪按排量交一样的税显然不合理。如此看来,车船税理该起到调节贫富的功能。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评论员岳运生做出如下点评:

  岳运生: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全文公布车船税法草案、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和建议。车船税立法本身是一件积极的事情。将条例上升到法律层面的做法符合“税收法定”的原则,是一种进步, 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有两个问题我有不同的看法。

  一、是“调节财富”还是“加税”?

  有网友表示,排量1.6升的车征收的车船税从400多元涨到1000多元,这样的“涨价”有些太“猛”了。

  二、计税依据:是“按价值”还是“按排量”?

  正在征求意见的车船税法草案规定,按汽车排气量分档征收车船税。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作草案说明时解释说,车船税计税依据理论上应是车船的评估价值,但车船的数量庞大且分散于千家万户,价值评估难以操作。为了方便征管,草案采取按排气量征税。

  车船税是财产税,它的计税依据理论上应该是车船税评估价值。价值评估难以操作的理由不充分,因为一辆车多少钱是明确的,德国的做法就是车辆按照价格分档征收车船税。既然作为资产,价值还会随着车辆使用年限折旧,那么第一年就按规定的税率征收,第二年后每年递减10%,到第10年只收最低的固定值,这才能体现财产税性质。

  买高档车的就多缴税,价格低的就少缴税,这实际上也是均衡贫富的关系。如果用排气量,就不能体现我们常讲的贫富之间购车额度的大小,因为高档车也有排气量小和大之分。“作为财产税,按价值来征收更能体现公平和公正。”

  一部国产的红旗盛世排量为3.0的汽车卖30多万元,一部合资的奥迪相同排量的汽车卖70多万元,这两种价格差异很大的车交同样的税显然不合理。

  希望这部法律在出台前能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能够顺应民意,不要让大家怀着怨气执行这部法律。

  

转发此文至微博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