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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热议:删除灰色收入不能纸上谈兵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6日 08:11  人民网

  这次的“两会”,可以说是精彩纷呈,其中,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原有“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的表述,最终被修改为“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就是一个很大的亮点。

  我之所以说其是一个亮点,主要在于民智得到了充分地体现,民意得到了应有地尊重,政府“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的理念得到了很好地展示。这不,3月5日当温总理刚刚结束大会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关“灰色收入”的争议,就从代表、委员的讨论会上,蔓延至网络中,许多人对此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大家比较一致的意见认为,“规范灰色收入”这种表述不科学,不严谨,应该从报告中删除;有的人甚至认为,用“规范”二字,是试图将非法的、灰色的收入合法化,将对我国今后的惩腐兴廉事业产生消极作用。

  我揣测,也许是因为这一点,“灰色收入”才从最终形成的《政府工作报告》的正式文本中删除了,这当然是令人欣慰的。但我在高兴的同时,还是免不了些许的疑惑。

  大家应该还没有忘记吧,两会前夕,相关媒体曾经高调报道,温总理最初的《政府工作报告》,经过上上下下好多轮的修改,并且还邀请了不少的社会精英和贤达参与了报告稿的讨论与审议。我就想不通了,“规范灰色收入”这种容易引起质疑和争议的提法(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为什么还是能得以无障碍通过呢?

  坦率地讲,“规范灰色收入”这种表述最初之所以能通过,折射出很多人特别是一些官员希望国家将“灰色收入”合法化的迫切心态,他们不希望产生“灰色收入”的土壤被铲除,他们不希望自己获取巨额灰色收入的机会被剥夺。“灰色收入”获得者已经抱团结伙了,并已形成一股足可与国家清廉力量相抗衡的强大势力!

  可悲的还不仅限于此。有人从“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的最新表述中,就得到国家将对今后社会中大量存在的“灰色收入”明确列为“非法收入”的解读,我个人以为,这似乎有点天真,也似乎有点理想化。一方面,要在我国科学发展的征程中,“科学”“灰色收入”,任重而道远;另一方面,我们从官员财产申报公示法律出台“时机不成熟”的现实中,从今年不出台官员财产申报(仅止于申报)的强制性措施中,也似乎体味出其中的另类意蕴。

  至于这另类意蕴是什么,我想,大家的智商比我高出几个数量级,根本用不着我在这里多费什么口舌,对吧?

  在现代社会,在中央电视台热播《民主之澜》这部电视剧的今天,删除报告中的“灰色收入”,不是一件很难的事,难的是在报告外,难的是在理念中,难的是在行动上。

  删除“灰色收入”,不能纸上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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