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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集团:应从小产权房入手开征物业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9日 09:40  经济参考报

  记者:金雷 李生东

  本报海南电  “现在86%个人居民已经有房产了,因此开征物业税有了条件。”中房集团理事长孟晓苏14日在“2009博鳌房地产论坛”上,再次重复他去年提出的一个观点———从小产权房开始征收物业税。他认为,征收物业税可以推动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为解决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问题和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开辟了思路。

  孟晓苏认为,很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有地税、物业税,一些国家75%税收是来自地税、物业税。目前中国房地产税制存在问题,在交易环节收费,保有环节不收费,而且交易环节税费过重,显然对老百姓买房、交易活动不利。

  孟晓苏说,合理纳税方案应该区别贫富,要分步走。第一步,可以把商业地产税制平移,改变征税方式,这样明年就可先把商业房地产物业税建立起来。第二步,从小产权房起征收物业税,税率不宜太低,可以参照发达国家1%—3%标准。第三步,对高档住房和豪宅征物业税也应当采取1%—3%标准。第四步,研究如何向普通住房居民征物业税的问题,对一些居民基本住房实行免税也要考虑。

  孟晓苏称,小产权房可以通过征收物业税变为合法。现在各地已涌现了大量的小产权房,面积有66亿平方米。如果有了物业税,小产权房就不必征为国有,这样可以解决小产权问题。

  税收制度应当更加合理,从向农民索取土地差价到向城里收取物业税,从征收流转税到征收物业税,对有豪宅、多重住房的人多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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