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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对车船税法不宜止于劝谏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9日 07:25  金羊网-新快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

  “不要总想从老百姓腰包里掏钱”,在物价飞涨、民众生活压力沉重的当下,这大概要算近期最温暖人心的一句话了。说这句话的是几位人大常委会委员,他们直接针对的就是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中的车船税法草案。首次提交人大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调整了过去的征税依据,改为按照排量分为7个梯度进行征收。财政部官员表示,调整的理由是引导节能减排,以利汽车产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节能减排”是个好东西,但当某些地方为了让节能减排的报表在最后关头变得好看一些,动辄拉阐限电时,它在公众眼中就变得怪诞起来了。现在看来,怪诞的过程还在加速。

  首先,排量大并不必然等于污染大;其次,车船税一旦确定,是要固定征收的,但一个人买了车如果闲置不用,难道也要为其“排量”交税?而正如有评论认为,期望用排气量大就多缴税来矫正人们对车的购买和使用可能是镜花水月。一方面,公车不用自己埋单,对什么费什么税都麻木不仁;另一方面,大排量车的消费群体本来就是“不差钱”的主儿,他们很难会为这点车船税而敏感地放弃超越他人的享受。

  不认可“节能减排”,民间对车船税的功能牢牢定位在“变相涨价”四个字上。人大常委会委员们说“不要总想从老百姓腰包里掏钱”实际是对舆论的呼应。在十七届五中全会之后,在“富民”、“藏富于民”被一致认定为“十二五”基调的大背景下,这样一种质疑,恐怕就是高喊中国宏观税务还有很大上升空间的有关部门也消受不起。

  因此,“草案规定1.0以下排量车的税额减少”就简直成了起草者的唯一盾牌,似乎这足够代表并非有升无降。可惜,审议中一位列席的人大代表用其亲身经历戳穿了这张盾牌,他说:“我今天从驻地来人民大会堂开会,路上没有见到一台1.0以下排量的车。”1.0以下排量车使用者极少,这位代表的经历是可以用汽车市场上的销售数据来佐证的,既然如此,在“涨得明明白白”的情况下,车船税承诺的税收优惠岂非略等于一张空头支票?

  我们以为,车船税是对保有环节还是对流通环节征税,是以车价还是以排气量为标准征收,都属于比较枝节的问题,最重要的还是看其对社会可能的影响。而这种影响无非两点:一看税负有无增长;二看税负落在谁的头上。

  至于第一个问题,公众呼声可谓沸反盈天:中国的税负早已超过民众承受能力,不能再增加了。人们承认包括车船税在内的税收在收入分配中的调节作用,但其前提是宏观税负应该稳中有降,而不能一边“劫富”,一边又不让中低收入群体看到减税的前景;至于第二个问题,从车船税法草案中可以看出,利益的最大受损者将是排量1.0至2.0的车主,而这恰恰是普通百姓用得最多的车型,意味着有车族中的多数人成本大增,这有利于社会和谐吗?而且根据征税原理,税负终究会转嫁的,可以断言,车船税法如果照此出台,受到影响的绝不仅仅是有车一族。

  既提高了税负,税制又不合理,尚在草案中的车船税法就是这样一种面目,难怪人大常委会委员们要群起质疑了。不过,“不要总想从老百姓腰包里掏钱”云云,再怎么动听,感觉都不过是一种劝谏,而这与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地位和职责未尽契合。车船税法未经听证等征求民意程序就直接进入了审议,这显然有悖“开门立法”、“立法民主化”的潮流,人大对此是否只能劝谏呢?如果事实上已经无法拒绝审议,接下来可以做点什么应该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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