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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不能容忍商业贿赂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1日 07:41  汉网-长江日报

  作者:李建华

  8月1日,国内媒体刊发了《全球不千胶巨头被曝在华贿赂地方官员获警方合同》一文。日前,当事的艾利丹尼森公司美国总部发表声明予以承认。据悉,该公司旗下的中国公司为了获得订单,曾数次以巨额资金向中国相关政府部门行贿,并得到了利润丰厚的合同。美国总部发现了少数员工的可疑行动,在经过调查后随即向美国证交会和司法部报告了这些违法行为,并愿意接受20万美元的巨额罚款。(8月10日《重庆晚报》)

  又是一起跨国公司在华行贿事件,此前,朗讯、德普、西门子等相继案发。无一例外,这些公司都在本国依法受到重罚,其中西门子最终被判罚13亿美元。艾利丹尼森案让国人称奇的是,它竟然老老实实地去自首。有专家说,其根本原因在于害怕美国《反海外贿赂行为法》这一非常严厉的律法。这部颁布于1978年的法律对本国公司在国内、国外腐败都做了约束。这些事实表明,市场经济国家对商业腐败的深恶痛绝,以及对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的无比珍视。

  在印象中,跨国企业一向以注重商业伦理为标榜,在本国也确实规规矩矩,现在却在中国屡屡失节,轮番登上中国商业贿赂榜单,更有研究报告显示:跨国企业在华行贿事件一直呈上升趋势。何以如此?有跨国公司诉苦说,在中国不行贿根本就拿不到订单。虽然此言有夸张之嫌,但也不得不承认,商业贿赂在我国普遍存在,不论企业之间、还是企业对政府部门都是暗流涌动。在商业贿赂潜规则盛行之下,受获利冲动的驱使,跨国公司的商业伦理终究抵挡不住败下阵来。

  最令人揪心的是我们对待商业贿赂的态度。在商界,很多人对商业贿赂相当友善,根本不把它当作是违背商业伦理的事情而羞愧。而在法律上,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反商业贿赂法》,尽管商业贿赂现象已经十分严重,尽管民间立法呼声日高,但始终不见动静。虽然《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对商业贿赂有所涉及,但都失之于粗糙空泛,犹如拳头打在棉花上。正是法律的宽松无力,商业贿赂愈演愈烈,连跨国企业也随乡入俗起来。

  市场经济最讲究公平竞争,而商业贿赂无疑是对公平竞争最大的破坏。正因为此,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对商业贿赂毫不留情,都制定完备、严厉的法律打击商业贿赂。我们正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并希望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名正言顺,严厉打击商业贿赂、培育基本的商业伦理规范显然不可或缺。另外,商业贿赂腐化权力部门和官员,而权力部门和官员的腐败又加剧商业贿赂,因此,反商业贿赂也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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