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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周锡
一股东移的地产 “救市”风潮,已刮到长三角主要城市之一南京。
9月27日,在国庆假日“售房黄金期”前夕,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对市民购买商品房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对开发商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可延期交付建设规费、出让金。
“从政策内容、出台时机看,南京市政府此举明显在救市。”中原地产南京公司研究经理罗浩认为,尽管如此,市场观望氛围仍非常浓厚,今年国庆7天假期,南京交易有所上升但并未出现“井喷”现象。
一位南京房地产研究人士认为,从实际效果看,南京、西安、成都、长沙等地方城市的这一波“救市”行为,对市场的影响程度比较有限,这受其地方政府职能所限。另外,“救市”政策对减轻购房者负担的力度还远远不够。
南京“救市”
9月27日下午,在南京市政府新闻发布厅,该市房管局、国土局及物价局相关领导悉数到场,发布《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分进一步优化住房消费环境、房地产业投资发展环境、行政管理服务环境三章,共有20条。其中,与购房者相关的主要内容是,南京市承诺适当调整普通商品房税收优惠政策标准,合理认定二手住房交易税收征收时点,进一步降低居民购买和转让房屋过程中的税收负担。
另外,进一步落实房改政策,加大住房补贴的发放力度。在今年10月1日至明年9月30日期间,凡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的,给予房款总额1%的补贴;凡购买90-144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的,给予房款总额0.5%的补贴。补贴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在办理产权证时发放。
这就意味着,只要你买144平方米以下的房子,就可享有政府一定的财政补贴,无论你是买第一套自住的,还是买多套房子用来投资的。罗浩认为,仅凭房款1%的财政补贴,显然对购房者缺少一些吸引力。
与开发商相关的主要内容有:进一步加大房地产信贷有效投放力度,积极探索开展银团贷款、融资租赁、集合信托、在建工程抵押等业务;在明年9月30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缓交或分期缴纳开发涉及的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等建设规费,最长可延期至办理销售许可证前;取消商品房“一套一价”管理方式。
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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