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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FTA群芳竞压WTO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 01:48 华夏时报

  沈骥如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

  WTO和FTA都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都是要推动贸易自由化进程,但前者是全球性的组织,后者只限于特定的局部区域;前者的规章制度较松,而后者的规章制度更严。当一组国家觉得WTO的优惠已经不能有力地推动它们之间的贸易时,就会着手筹建FTA。

  近年来,在东亚,特别是在中国,出现了一波筹建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 FTA)热。在这股热浪的冲击下,似乎随便哪个国家,都与中国有经济上的“互补性”,而只要有经济上的“互补性”,就必然应该建立FTA,或类似FTA的“自由贸易安排”。于是,东亚地区、亚太地区,出现了一长串新的FTA和拟议中的FTA,可以说,和我国数不清的舞台上的“超女”一样,FTA的群芳争艳,使人们目不暇接。而中国经过15年的艰难谈判好不容易才与之结合的“靓女”WTO却似乎只有坐冷板凳的份儿了。

  据我国权威机构发布的消息,中国已经参加的FTA或自由贸易安排有7个,即《曼谷协定》(现更名为《亚太贸易协定》)、亚太经合组织(APEC)、《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协定》,加上与香港、澳门地区签署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及补充协议。此外,目前我国正在跟亚洲、大洋洲、拉美、欧洲、非洲的28个国家和地区商谈11个FTA或区域自由贸易安排,名单就不列举了。

  笔者认为,我国已经参加或创立的7个FTA或自由贸易安排,都有其积极的意义,是对WTO机制的有益补充,应该着力加以维护和发展。拟议中的FTA,如中国与

澳大利亚、与新西兰、与韩国的FTA,也应通过友好谈判,尽快达成协议。但是,我们的谈判议程表上拟议中的FTA或自由贸易安排有11个之多,使人们有理由要问:以如此快的速度建立如此多的FTA,是否对我国有利?FTA群芳的靓丽是否盖过了WTO的光彩?

  要回答这些问题,必须对WTO和FTA机制的异同进行认真的辨析。WTO的前身是于1948年正式生效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其宗旨是“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削减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消除国际贸易中的差别待遇”。也就是说,要通过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推动全球的贸易自由化。WTO继承了这一宗旨。全球贸易自由化有什么好处呢?根据各国公认的经济学原理,各国生产要素的禀赋是不相同的。

  通过互惠互利的平等贸易,可以实现经济上的互补性,使有关国家各得其所,使资源在有关国家间实现优化配置,造福于人民。但是如果存在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这种经济互补性就难以实现。经过关贸总协定和WTO半个多世纪的努力,今天,发达国家的平均关税已降到4%以下,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关税也降低到10%左右,非关税壁垒也有显著的降低,这就大大推动了全球的贸易自由化进程。但是,由于WTO的成员国超过了150个,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很大,难以在短时间内完全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在这种背景下,出现了区域经济合作——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FTA是其中比较低级的常见的一种。

  FTA是要在一组经济联系比较紧密、地理位置比较接近的国家间,完全取消商品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从而使成员的市场连成一片,形成一个共同的经济空间,各成员的商品可以无阻碍地在这个共同的经济空间中自由流通,进行公平竞争。因此,FTA的宗旨也是推动自由贸易,但是,向成员国提供的经济优惠比WTO更高(WTO只要求成员经济体之间相互提供最惠国待遇,不要求完全取消关税),对合作成员的主权约束也比WTO更严格。可以说,WTO和FTA都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都是要推动贸易自由化进程,但前者是全球性的组织,后者只限于特定的局部区域;前者的规章制度较松,而后者的规章制度更严。当一组成员觉得WTO的优惠已经不能有力地推动它们之间的贸易时,就会着手筹建FTA。那么,WTO框架是不是已经不能促进中国的外贸发展了,不够用了,以至于我国必须着手建立一系列的FTA了?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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