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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居城市莫成宜看城市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 12:37 中华工商时报
王志新 应当说,《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为现代城市描绘出一幅美丽的蓝图。 但是,我们发现,很多城市在宜居建设方面也失去了很多东西。它们不再是一个自我生长的有机体,而成为被粗暴规划、改造的对象,可以不顾民生、不顾历史、不惜代价。 于是,那些古老的胡同、四合院、老字号、名人故居被认为陈旧破败,被改造为瓷砖贴面、玻璃幕墙或者假古董。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排量汽车因有碍观瞻,必欲除之而后快;方便民生的露天市场、贩夫走卒同样有碍市容,必须彻底清除、一网打尽。 的确,在近些年大规模的城市改造和城市美化运动中,我们生活的城市日益高大、雄伟和富丽堂皇,同时也变得越来越昂贵、不方便、无人情味。 其实,城市对更高、更新、更亮的追求,对高度和速度的竞争,对大草坪、大广场和景观大道的竞争等,很多并非产生于市民的生活需要,而是来自于对所谓“城市形象”的追求。在我们的生活中,改善和提升“城市形象”越来越具有不容置疑的正当性,成为无需检验、高居一切之上的真理。 南方某个城市为“提升城市形象”,以帕萨特、红旗、中华等中高档车为出租车车型,并投放奔驰、宝马出租车。其结果是近六成“奔的”躺在车库睡觉,路上跑的“奔的”也是惨淡经营,不堪重负。 还有两年前,某个城市以饮食安全为由,要求限期关闭营业面积低于50平方米的小餐饮店。所幸的是,后来市政府顺从民意收回了这一决策,使数万家小饭店得以“死里逃生”。 甚至至今,还有很多城市对小商小贩实行“赶光杀绝”的政策。 试想一下,一个宜居的城市,没有亲和力,没有历史和文化的温度,没有浓浓淡淡的人情味,没有让人产生家园的归属感,还叫做“宜居城市”吗? 如果我们的城市成为主要供人观瞻、显示成就的绚丽窗口和舞台,成为主要为满足观光客的趣味,炫耀城市虚荣心的容器,那么它必然离民生越来越远。一个仅仅追求雄伟、高大、美丽、一尘不染的城市,可能是一个“宜看城市”,绝对不会是“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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