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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伪医药分业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3日 02:46 第一财经日报

  汪言安

  “药房托管”试点高峰后,近日,湖南某地称其正试点“医药分业”以降低百姓看病费用。

  该地所宣传的“医药分业”试点中,核心内容是“将医院门诊药房改建成药店,作为一个独立的单位来经营,与社会零售药店同台竞争,同时医院还继续保留住院药房”。

  但由于用于医院门诊药房改建投入的费用是由医疗机构自行负担,也就是说,改建后的药房产权仍然属于医院。或许这种尝试是积极的,但产权并未改变的“医药分业”模式,无非只是赚取利润的方式和渠道稍稍改变了,其本质与未改造前并无两样。

  通常所提到的“医药分业”模式,是将

医院、医生与药品之间的利益链条割断,打破药品购销领域里长期以来形成的潜规则,以及由此形成的
药价
虚高,彻底改变当前医疗机构的“以药养医”的状态,倒也是值得期待。

  倘若一些医疗机构只是打着“医药分业”旗号,生硬地将医院药房分撤,或者改造,表面上医院药房社会化,实际上还是有“里面的药房”和“外面的药房”之分,药房与医院之间只是“形分而神不分”。这显然只是一个“伪医药分业”行为。

  药房还是医院的药房,工作人员还是原班人马,只是药房的位置距离病房远一点,还多挂了一个“社会化”的牌子,其本质与住院药房并没有多大区别。

  更重要的是,医院必然要努力保障药房能盈利,至少能保住过去所创造的利润。单位价格下降所流失的利润必然还是要通过更多的销售量来弥补,而这对于医院而言,并不是很难做到。

  患者的信息不对称,医生的刻意指点,医院处方还是一样丝毫不漏地流向院外药房。医院不仅能牢牢地控制住可能的外流处方所损失的利润,而且还会因为社会药店的优势,获得来自社会化零售市场的一部分利润。

  曾有与医疗机构合作开药店的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告诉笔者,在与医疗机构合作过程中,尽管医院不再参与药房的经营,但是药房每年交给医院的相关费用绝不比一个门诊药房一年的药品收入低,或者与医院之间平分利润。药品零售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医院只是坐收其成。但是披的都是“医药分业”的外套。

  如果医疗机构的门诊药房社会化,只是为了挽回越来越多的流失的处方,只是为了更好地垄断药品的销售,并不能真正实现药价和医院药品收入与医疗服务收入比例的降低,相反医院还可以通过社会化的药房获取更多的药品收入利润。在“医药分业”的光环之下,打着这样的如意算盘,这样的“医药分业”比不分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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