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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灰色收入遭遇通货膨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7日 00:22 中华工商时报
-崔宇 腐败和管制是万恶之源。在中国的经济转轨进程中,公共权力“掠夺”了巨额租金已是不争的事实。近日,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主持的研究报告《灰色收入和居民收入差距》给了我们一个明确的数字———2005年城乡居民收入总和比现有数据多出4.8万亿元(可视作“灰色收入”),相当于GDP或国民总收入的26%。 报告认为,统计收入的遗漏主要发生在占城镇居民家庭10%的高收入阶层,占全部遗漏收入的四分之三。公共资金的缺失、金融腐败、土地收益流失、企业用于行贿的旅行和娱乐支出、垄断行业收入等是形成灰色收入的重要渠道。 这是一组令人震惊的数字,它表明中国经济管制和腐败的成本,几乎可以完全抵消经济增长带来的福利增进。 此前,高辉清等曾对2004年由于腐败和管制导致的损失进行了详尽的估算,他们的研究结果显示:在2004年,中国经济运行中的腐败和管制的窟窿为4.6万亿元,占当年GDP现价比重为29.3%。 其实,经验事实和统计数据的自相矛盾也告诉我们现有高收入居民的收入状况被严重低估。比如,根据现有的统计数据,2005年城镇10%最高收入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还不到2.9万元,这与目前汽车的普及率、房地产市场上的强劲购买力以及高收入人群在出境旅游和奢侈消费等方面的消费能力完全不相称。 这些都足以与王小鲁的结论相互验证,灰色收入的巨大黑洞正吞噬着中国经济、拉大了贫富差距。 种种迹象表明,通货膨胀的阴影正笼罩着中国。尽管从表面上看,近期肉蛋类食品价格的上涨推动了CPI,并不会引发整体的通货膨胀。但从长期来看,随着劳动力、土地和能源等要素资源从政府管制定价向市场定价的转变,在价格修正后必然要经历一个全社会商品价格上涨的过程,适度的通胀在未来不可避免。 而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大量的灰色收入会滋生和繁衍。以土地出让为例,目前各级政府左手通过权力低价征地,右手通过权力再以“市场化”的方法出让土地,而被征土地的收益分配,按照钟伟教授的排序依次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地方政府、村级组织和农民。 据统计,地方政府以每年超过5000亿元的速度把属于全民的土地资源无偿转让给开发商和用地企业,地方政府在土地征用开发过程中的中间获益至少2080亿元。这部分本该用来补偿失地农民和用于社会长远发展的土地收益,在多数情况下是作为地方政府的额外收入花掉。由于产权的缺失,农民在土地的“价值回归”过程中几近“一无所有”。 不仅如此,劳动力作为最重要的资源,在这一轮水、电、天然气等要素资源价格改革中被忽视,直接的表现就是工资增长的乏力。诚然,伴随着工资或财富增长的通货膨胀是符合经济学逻辑并可以接受的,但中国的资产分布是“八八率”,即8%的人掌握着80%的金融资产,这样,如果仅仅依靠一小部分人巨量财富推动的通货膨胀和资产价格膨胀则只会让绝大多数人无辜受过,这也是公众对通胀的担忧和不满所在。 值得思考的是,这几年我们一直津津乐道的流动性过剩,也就是钱多了,到底是谁的钱多了?是否仅仅是结构上的流动性过剩、是政府的寻租收入和靠压榨劳动力为生的企业的“灰色收入”的过剩?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近几年政府储蓄和企业储蓄的增长速度已经明显超过了居民储蓄。 当灰色收入遭遇通货膨胀,不仅暴露了我们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制度改革和制度建设严重滞后,导致了公共资源的巨大损耗和收入分配的混乱无序,而且还暴露了中国经济在总量繁荣下结构的失衡。而这些都不能仅仅靠政府的二次分配来弥补,如何在初次分配中保证机会平等,限制政府的“掠夺之手”,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个向往和谐的政府的义不容辞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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