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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带头大哥的垮台不应祸延民间投资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1日 16:25 三湘都市报

  特约评论员 叶檀

  一个出自民间的股市标志性人物垮台了。

  就像任何一位中国股神一样,“带头大哥”也是横空出世,既无前世,让人对其信誉无案底可翻,当然也不太可能有来世。他独特的经营之路已经因为证监会与警方的介入戛然中止。

  “带头大哥”到底有无罪行,有多严重,有待执法与司法部门的区处。不过对这位草根股评大师的倒台,人们感兴趣的是,如果“带头大哥”将被绳之以法,是否意味着今后类似在法律模糊地带生存的民间理财师们都将失去生存的土壤。甚至于,目前妾身未分明的私募基金也在政府下一步的禁止范围;第二,“带头大哥”以博客发表理财言论,到底触犯了哪一条法规?博客言论与非法经营之间如何划出一道明确的界限?这两个担心实质是新兴市场的投资者对于法律界限不清的担忧,民间投资市场预期不明,有可能让无数个“带头大哥”一不小心沦为阶下囚。

  第二个问题容易解决,博客言论自由的边界,诚如人所言,公民言论自由是宪法权利,但从带头大哥的垮台来看,对股市发表意见的边界在于,不能转化为经营手段。也就是说,你的言论影响力不能转化为生产力,否则就要准备面对非法经营的指控。

  “带头大哥”有双重罪,一是违反公安部的禁令,二是违反证监会的规章,这两点的核心,是非法经营。5月30日,公安部首次明确将“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向投资者推荐

股票,兜售基金、股权等投资产品”定性为违法犯罪行为。这简直是为“‘带头大哥’们”度身定制的罪名。之所以称“们”,是因为随着这波大牛市的兴起,有越来越多自认
理财
有道的人或明或暗地干起了代客理财的买卖。其次,证监会规定,证券咨询必须经过资格考试,而大量民间理财人士并未经过资格认证,未获证监会授权。不过,应该看到,这两项都是行政法规或者规章,而不是法律,“带头大哥”非法经营是否违法,要由法律说了算。

  股市

神话人物短期内大量涌现,是中国资本市场不成熟的产物,反映了中国私募基金初始阶段的原始。我国私募基金的合法性之争方兴未艾,就连管理层也各自表述,央行副行长吴晓灵等人曾于去年9月在演讲时表示,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私募基金的设立已经具备设立的依据。但这只是一家之言,昨天人大法工委答记者问时,又将所有证券公司的业务都列入一个范畴,凡是没有获得批准而从事的,就都是非法经营,私募基金当然不能幸免。

  如果将民间投资顾问与私募基金用非法经营的大棒一棍子打死,中国就不可能有蓬勃的内生的投资市场,现在资本市场已是清一色国字号大军的天下,高达万亿的私募基金只能在夹缝中生存,越是如此,对鱼龙混杂的监管也就越不易,诚信体系自然无法建立,而由市场认定而非考试认定的投资高手将永无出头之日。

  民间投资的泛滥确实需要规范,但更需要发展,这是一个度的问题,如果因为监管能力不足而一律取缔,无异于因噎废食,是资本市场的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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