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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控房价引民意思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6日 10:49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实习记者 贲驰

  民意焦点

  今年5月以来,面对再次飙升的房价,南京市首开地方政府动用行政手段调控房价先河,对商品住宅实施“以政府指导价”为核心的价格监管制度。昨日,本报民意顾问、农工民主党江苏省委调研处处长许培新先生指出:“控制利润行不通,关键是引导房地产商主动降价。”

  昨天,本报邀请了部分南京市民,一起聆听行政调控房价的民意思考。

  民意争鸣

  王先生(南京户部街市民):政府限定普通商品住宅利润率不高于8%,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有些令人啼笑皆非。一般来说房地产的利润率最起码也有50%以上,如果政府通过行政手段硬性规定利润率不得高于8%,房地产商肯定不能接受,就算房地产商碍于政府的决策而表面接受这样的规定,也会想着法子变换形式在其他方面将利润赚回来。我个人觉得这样的政府行为没有多大的意义,要想真正使

房价降下来,政府还不如在建筑材料方面以及土地成本方面多下点功夫。市场有市场自己的规律,有需求就有市场,有市场房价必然会高。

  谷先生(南京广州路市民):南京地方政府这样做虽在某些方面顺应了民意,但实质上也是做给广大市民看的。这样并不会使房价下降,治标不治本,总而言之,要想真正使房价下降,不从根本上控制土地成本、打击开发商的暴利行为是不行的。政府要拿出实际行动,我认为最好是进行这方面的立法,而不是简单地定几条物价方面的规定和出台几个文件就可以办到的,不然的话这样的调控只能是“空调”,有些自娱自乐的意思。

  李先生(南京华侨路市民):南京地方政府这样做出发点是非常好的,也能起到一定的遏制房价上涨的作用。但是要真正让更多的市民有房子住,还需尊重市场规律,毕竟现在是市场经济社会。作为房地产商来讲,8%的利润率的确是很低,再加上各种税收,对房地产商是不公平的,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房地产商必定会在其他方面补足差价,这样会使本就不怎么健康的房地产市场更加趋于不健康,是一个恶性循环,最终吃亏的还是消费者。另外房地产的成本以及利润对于市民来说是不透明的,也很难评估,房地产利润到底有没有下调我们都不得而知。我觉得既然政府这项决策出来了,就要在各相关方面都做得完善一些,比如增加成本价格的透明度,多动用人力对其进行审计并将其公布出来,让市民做出合理的选择,最终目标就是让大家能买上便宜的房子。

  周小姐(南京四牌楼市民):我认为这项规定比较合理,在中国房价普遍升高的大环境下,南京地方政府首次做出表率,运用行政职能对房价进行硬性规定,体现了政府对市民住房的关怀。虽然规定有些“苛刻”,好像对房地产商很不公平,但我们很值得为其鼓掌,因为中国的房地产行业发展到如此畸形的状态,主要责任在于房地产商。老百姓在房地产商面前是弱势群体,房子卖得这么贵老百姓没有办法,但是老百姓还是要房子住,所以不得不买,房地产商的暴利由此可见一斑,这时就需要政府出面干涉,来尽量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不过房地产始终都是有市场的,有钱的人买房子贵不贵根本不在乎,关键是让一些经济稍微困难的人能有房子住,我觉得政府还是要多开辟一些土地用于建设

经济适用房
廉租房
,在缓解住房难的同时也对房地产市场形成冲击。政府干涉和政府建设两手统抓,长此以往,有房的人会更多,房奴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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